把这两件事放在一起说,不是因为它们都发生在上海,而是因为它们恰好从不同的角度说明,为了实现公平和效率的统一,政府有关部门必须知道,什么时候要走得快一点,什么时候步子要稍微慢一点——
实现公平和效率的统一,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对此,人们从各种角度、各种层次作出解读。今天我们选取其中一个点,把“效率”限在“政府工作效率”,探究政府工作效率和百姓公平之间的关系。
我们选取上海市两个公共事件进行解析。选择这两件事,仅仅因为它们恰巧先后发生,公众比较关注。我们关注,这两件事能否做得更好,如何做得更好,但我们不做“事后诸葛”式的批评,因为这不是负责任的态度。
第一件事:私车牌照拍卖。进入2008年,上海私车牌照价格突然“跳水”。1月14日《中国青年报》报道,今年第一次拍卖,最低中标价为8100元,比上个月足足低了41900元,平均中标价也从上月的56042元大幅下降至23370元。价格下降的主要原因在于政府推出新的投标方法:分时段拍卖,而且可以修改投标价格。
价格下降是政府努力的结果,却由此引发新的质疑:“既然早在2007年年初私车牌照中标价就开始出现非理性增长,有关部门为何直到2008年才推出新投标方法?这对此前花费四五万元拍得牌照的车主有失公平。”
公平,一层含义是:如果车牌本不应该拍卖,那么,只要拍卖就不公平;公平的另一层含义是:人人平等,同为上海市民,有人花一万拿车牌,有人花三万,就是不公平。如果一些人理解的公平是“第二种公平”,那么,除非拍卖一直走下去,价格永远不降,否则,他们永远得不到“公平”。
他们得不到“公平”,不意味着在这件事上政府没有做得更好的空间。如果有关部门对车牌非理性增长能敏感一些,“分时段拍卖,可以修改投标价格”的举措能早一些实行,那么,车牌价格就不会出现这么大波动,“早买一个月多花好几万”,市民至少会感受到相对的公平。
要求新举措早实行,或许是苛责,因为它可能刚刚想出来。但这件事提醒我们,对政府来说,面对变化的现实,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应对,对实现公平有多重要。
另一件事是有关磁悬浮线路的。上海磁悬浮线路方案正在公示,沿线居民通过各种方式表达意见。1月14日《中国青年报》报道,一些市民认为,“只通过不太为公众熟悉的网站进行如此重大工程的公示不妥”,并要求延长公示期限。上海市规划局有关负责人回应:“公示期有可能延长。”
尽管只是“可能”,但有关部门的积极回应,还是让人充满期待。延长公示期限,意味着开工日期的拖后。如果政府的工作效率是用磁悬浮铁路落成时间来衡量的,它的工作效率无疑会降低。但是,工程涉及很多人的利益,甚至生命健康(人们担心磁悬浮列车会带来噪声和磁场辐射),如果不充分听取民意,盲目上马,则可能造成难以挽回的结果。此时,放慢步子,给百姓公平,就是必须作出的选择。
在车牌拍卖事件中,政府相对迟缓的应对妨碍了公平(相对公平)的实现;在磁悬浮事件中,要实现公平,效率必须作出牺牲。它们从不同角度阐释了二者的关系。公平是一个社会追求的终极价值,提高效率(包括初级阶段条件下的效率优先),是为了某一天最终实现公平。在这一天到来之前,为了实现公平而提高工作效率、在保证效率的前提下实现公平,是政府部门时时面对的问题。
对政府来说,什么时候要走得快一点,什么时候步子要稍微慢一点?这很难有一套准确的操作规则,但却有一个雷打不动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实现公平和效率的统一——工作效率低下,公平也难以实现;而背离公平的效率,也不是公众需要的“效率”。
(作者系本报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