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 (记者张小燕、通讯员周丽)昨日闭会的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722名代表正式产生。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新一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通知》,我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732名。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和中国人民解放军驻鄂部队等18个选举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国人民解放军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办法》和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方案》,选举产生了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722名。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对722名代表的代表资格进行了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向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31次会议进行了报告。会议认为,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符合法律规定,722名代表的代表资格有效。
这次换届选举,充分体现出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等特点。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都召开了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经过充分酝酿、协商,采取了差额选举和无记名投票的方式,依法选举产生出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选出的省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各方面的代表均占有一定比例:工人农民(两新组织)214名,占代表总数的29.64%;知识分子170名,占代表总数的23.55%;干部209名,占代表总数的28.95%;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96名,占代表总数的13.29%;人民解放军26名,占代表总数的3.6%;华侨代表7名,占代表总数的0.97%。代表中,中共党员539名,占代表总数的74.7%;妇女代表170名,占代表总数的23.5%;少数民族代表52名,占代表总数的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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