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项执法检查,促进了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一个个专题审议,为政府工作开出一剂剂良方;一次次工作评议,鞭策被任命人员更加尽职尽责……
更有力的监督,更扎实的成效。回眸省十届人大常委会5年监督工作,每一个举措都体现着执政为民的理念,传达出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的决心。
高度关注民生,通过监督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曾几何时,我省除秦皇岛外,其它10个市的空气质量都没有达标,其中省会石家庄连续3年是全国47个污染最严重的城市之一;全省水体环境污染严重,16座水库和白洋淀都受到不同程度污染……
“环境保护关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经济发展决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省十届人大常委会连续5年将环境保护作为监督的重点,采取执法检查、听取汇报、述职评议等多种形式进行监督。
对法律实施情况、“一府两院”工作和被任命人员进行监督,是宪法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然而,由于种种原因,监督历来是社会关注的热点,也是人大工作的难点。
如何履行好人民赋予的监督权?省十届人大常委会认为,人大监督是最高层次的监督,是具有法律强制力和约束力的监督。“有为才能有威”,要以“敢于监督和善于监督”的作为,树立人大监督的权威。
为此,他们提出了“进一步完善监督制度,加大监督力度,努力在提高监督实效上求突破”的工作思路。按照这一思路,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以创新的精神和积极的作为,进一步强化监督职能,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将监督工作引向深入。
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就是监督的重点。教育乱收费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省十届人大常委会通过深入调研,要求各级政府纠风办、教育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加大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力度,把落实教育保障责任与投入情况及查处乱收费情况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并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人民监督。
在各级人大的监督下,有关部门认真落实规范教育收费的政策措施,全面实施教育收费“阳光工程”,建立健全长效机制。2006年9月,省教育厅厅长靳宝栓在向省人大常委会所作的报告中指出,3年来,全省共查处教育乱收费案件1172起,查处违规金额7514万元,清退违规收费金额3501.97万元,党政纪处分331人,撤销校长12人。
劳保问题关系民生。2004年,省十届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组织了劳动社会保障专项调研,详细了解我省养老保险制度和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社保资金的收缴和运行、困难群众的生活现状和低保资金的发放等情况,向省政府提出增加社保投入、提高社保资金管理水平、推进养老医疗保险扩面工作、逐步做实个人账户、加强社保法制建设等建议,促进了这项工作的健康发展。
以法律监督促进公平正义,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
有关资料显示,截至2007年底,我省超期羁押数量已连续3年保持零记录。可仅在几年前,超期羁押数量高曾是我省司法部门较为突出的问题。说起这一变化,省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负责人认为,省十届人大常委会有力的监督功不可没。
针对一些司法人员"重实体、轻程序",导致司法不公、产生冤案错案的严重问题,2004年,省人大常委会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刑事诉讼法》执法检查,将司法机关刑事案件办案期限和羁押期限执行情况列为监督重点,督促司法机关查纠办案超期限、超期羁押、滥用强制措施、刑讯逼供等违法案件。检查中,全省公安系统共发现办案超期限和违反强制措施有关规定的问题1928件,各级法院共清理出超审限案件3598件。
司法监督关系到社会的公平正义,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经过认真研究,决定以司法人员的监督为重点,抓住具有典型意义的重大案件、司法人员徇私枉法案件进行监督,以督促和支持司法机关公正司法、严格执法。
部分政法人员素质不高,严重影响了政法队伍的形象。2006年,省人大常委会对法官法、检察官法和警察法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视察,提出了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提高政法队伍综合素质、完善监督制约机制、解决基层办案力量和经费不足等建议,促进了全省政法队伍建设。
监督必须与时俱进,勇于创新。2004年,省十届人大常委会首次把人大的监督延伸到审判工作前沿,创造性地开展了省和部分市、县人大代表旁听和评议法院庭审活动,为探索加强司法监督的新途径进行了有益尝试。几年来,全省各级人大代表共2843人次参加旁听和评议各类庭审案件1762件。
这一成功实践得到了我省法律界人士的广泛好评。河北冀华律师事务所律师苏越龙说:"庭审活动是直观了解司法工作的重要窗口,庭审质量是检验"两院"依法履行职责和客观评价法官、检察官工作能力、水平的重要标尺。开展人大代表旁听和评议庭审活动,有助于推动司法公正与效率,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宏观的工作监督固然重要,但社会关注的个案监督也不容忽视。2004年5月,一桩案件引起省人大常委会的密切关注。霸州市公安局康仙庄派出所民警刘志庚、苑景武及协勤人员徐文涛等5人,涉嫌刑讯逼供致人死亡后埋尸灭迹。
"公安民警执法犯法,性质恶劣,必须依法严惩。"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立即决定对此案进行重点监督,坚持跟踪监督,一督到底。此案引起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有关部门迅速展开查处工作,5名涉案人员分别被判处死缓、无期徒刑等刑罚,负有领导责任的有关责任人也分别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将"三农"问题列入监督重点,督促省政府出台一系列措施,破解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的难题
近年来,农民增收缓慢、城乡发展不平衡成为社会经济发展中的突出问题。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站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局的高度,把"三农"问题纳入重点监督的视野,采取执法检查、调研和听取审议政府工作报告等多种形式,督促省政府出台一系列措施,破解一个个"三农"难题。
2004年,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三农"问题的工作情况报告时,一针见血地指出:必须清醒地看到,新阶段"三农"工作中的许多深层次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尚未建立健全,农业增效难、农民增收难等问题依然存在,必须进一步加大支农力度。
省政府对此建议极为重视,,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翌年1月,人们发现,在省政府向省人代会提交审议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加大对"三农"支持力度,促进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放在了报告的首位。报告称,一年来,省政府坚决落实"两减免、三补贴"为重点的各项惠农政策,力度之大,农民受惠之多,多年来少有。农民人均纯收入3171元,增长11.1%。
涉农法律法规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法制保障。5年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每年都有针对性地选择几部涉农法律法规进行重点监督,先后检查了森林法、土地承包法、农业法等10余部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
在2004年森林法执法检查中,针对山区绿化任务重、进度慢以及人为损毁林草的问题,省人大常委会提出制定封山育林条例,将我省封山育林工作纳入法制轨道。与此同时,督促政府有关部门查处了一批违法案件,全省共立案2000多起,当年处理1800多起,结案率达90%以上。
畜牧业是我省确定的农村经济发展的三大支柱产业之一。2007年7月,省人大常委会农经工委组织部分常委会委员对畜牧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赴石家庄、保定、廊坊等地进行调研。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调研组提出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执法力度,切实维护种畜禽市场秩序,建立健全畜牧业发展长效机制等建议。
在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期间,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并审议了省政府防治工作报告,提出了依法建立健全动物防疫体系等意见和建议,之后又以执法调研的形式进行跟踪监督。针对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建设进展缓慢的问题,省人大常委会向省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了加快区域性动物防疫站建设等意见和建议,促进各级政府加快了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目前,全省已建区域性动物防疫站1096个。(本报记者刘常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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