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福州1月17日电(记者涂洪长项开来)在建的福建泉三高速公路某标段因迟迟不能兑付农民工工资引起非议和不满,该标段施工企业负责人解释说,所以拖欠,与2007年以来原材料和工价的双重上涨有重要关系,成本上涨导致企业资金周转困难,“包工头”和农民工应给予体谅。
这种论调乍一听不无道理,但仔细一想,让农民工与企业共担成本上涨后果的逻辑其实大谬不然,其实质不过是资本意志对农民工利益的挟持。表面上看,农民工与“包工头”及施工企业似乎处于同一利益链条上,实际上,来自天南海北的农民工大都并未纳入真正的组织化管理,只是“打一天工赚一天钱”的简单劳务输出,其劳动所得是刚性的。
从另一面看,当施工单位因原材料价格下跌、利润增长时,农民工也无法参与其分红,难与企业“一荣俱荣”,则何以要处于最弱势地位的农民工伴随成本上涨而与企业“一损俱损”?更何况,许多地方、行业、企业的所谓“成本”问题,不知藏着多少猫腻在里面呢!最近广东省物价部门对当地电力部门作了一次“成本监审”,结果利润大得惊人,就很能说明问题。
“建材价格上涨导致农民工工资支付难”的怪论,也再次给我们提了一个醒,清欠和预防新增拖欠仍然存在较大困难和阻力,有关部门应当机立断,雷厉风行,拿出着实有效的解决方案,既要确保在建工程保质保量进行,更要确保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支付,让辛苦一年的农民工过上一个安心年。
1月初,交通部要求在20日之前,各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全面检查在建项目的工程款支付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并对不及时支付工程款的项目法人和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施工企业提出一系列限制措施。这对奔忙了一整年的广大农民工来说是一个好消息,同时也为其他领域、部门的用人单位和管理部门提供参照:农民工工资可是“辛苦钱”“活命钱”,拖欠不得!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