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革河南省委提案——倡议设立廉政管理局
记者 李敬欣 施书芳
昨天,民革河南省委员会向省政协大会提交了一个重头提案,建议我省在各级政府中设立“廉政管理局”。
民革河南省委在提案中分析说,虽然党和政府在不断加大反腐败的力度,但腐败现象仍未得到有效的遏制,究其原因,主要是监督不力:
各级党委下设的纪检委和各级政府机关下设的纪检监察部门,虽可对下级部门起到监督作用,但对同级领导和部门则显得监督乏力。
在民主监督方面,政务财务不公开,群众知情少、无法实现民主监督;即使是群众知情,也不敢举报,一是怕失去“饭碗”,二是怕打击报复。目前在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官僚主义仍十分严重,上级主管领导到所属下级部门调研、考察时,往往只听取下级单位领导汇报,很少深入群众,倾听群众的心声。即使是有群众向上一级领导反映本单位领导的腐败现象和问题,上一级领导也往往不去调查核实,甚至还将群众反映或举报的问题向部下透露有关情况,从一定程度上庇护了腐败分子。
民革河南省委员会在提案中提出了以下设想和建议:在省、市、县三级政府下设廉政管理局,分别为厅级、处级和科级单位。三级廉政管理局的局长、党组书记应任命异地干部,定期交换,确保反腐败工作不受干扰。
廉政管理局将是一个预防、打击和惩治腐败的政府机关,其主要职能如下:负责制定反腐败的有关政策法规;受理人民群众举报的各类腐败问题;查处二类腐败案件和问题;监督各级监察部门对本系统群众举报的腐败问题进行查实和处理;向社会公布对典型腐败案例的处理结果;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廉政管理局设立后,将集中受理人民群众来访和举报的各类腐败案件和腐败现象,并将各类腐败问题分类,对于人民群众举报的涉嫌犯罪的重大案情,将移交检察院立案侦破。对还够不上刑事犯罪的腐败问题,如挥霍公款大吃大喝,到娱乐场所高标准消费,违规建房、占房,以考察开会等名义出国或到风景名胜区旅游,包养情妇,公车私用,超标准购置豪华轿车等,可责成党政机关纪检监察部门调查处理,并监督其处理落实。
对带有普遍性的腐败现象以及涉及公共利益的集体腐败,如商业贿赂,药品回扣等,联合有关部门进行专项整治。对结党营私、排斥异己、欺压群众、胡作非为,有群众集体上访或举报的综合性腐败案件,廉政管理局应介入调查,向问题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并监督处理落实。
廉政管理局还可根据所掌握的情况,对群众举报问题较多的单位和个人向其主管部门反映情况,实行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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