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上海1月18日消息(记者肖志涛)记者1月17日从上海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2007年,上海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商事纠纷案件40936件,同比上升2.6%,审结41343件,同比上升4.16%,涉诉标的金额近400亿元。
在承担大民事案件收案总数近四分之一的情况下,民商事案件的申诉率仅为1.06%,而全市民商事案件平均调撤率也达到了50.38%。
据了解,去年,上海法院妥处涉公司法纠纷案件,克服因法人股流通上市等新政策影响和公司制改造遗留的历史问题等给审判工作带来的困难,审理了股东要求履行临时股东会决议案件、强制公司解散案件等一批疑难复杂案件;认真审理金融纠纷案件,共受理一审金融纠纷案件8596件,涉及标的金额230亿元,占全市商事案件总标的额的58.14%,尤其是精心审理了全国首例涉及权证信息披露的侵权赔偿案件、因直升机失事引发的巨额财产保险合同纠纷等一批新类型案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沉着应对新破产法实施第一年案件数量上升、负债规模飙升、审理难度陡增的严峻形势,积极稳妥审理破产案件,共受理破产案件45件,审结31件,涉及债务总额320.8亿元,同比上升425%;全面规范审判管理,形成职责明确、分工合理、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审判管理机制,全年民商事案件二审改判、发回210件,改判、发回率为6.58%,同比下降了0.78个百分点,有效提升了审判质量和效率;积极探索将部分民商事案件列入委托人民调解的范围、在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的同时发出庭前调解告知书、适时引入行业协会参与调解、跨庭联手调解、跨院多案并调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方式,取得了良好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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