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不到工作签证,怎么“走出去”?
民企赴港澳发展门槛重重,委员建议先解决“身份”问题
委员有话说
“走出去”是近年我省民营企业扩展的一个方针,然而真正走起来却遇到阻滞不少。
昨天,省政协委员李阳春表示:管理人员赴港时只能拿商务签证,按规定不能长期驻港工作,只能不定期到香港检查业务。
此外还有货物运输、安全检验方面的“一大摞子的麻烦事”。
四重门槛制约业务发展
据李阳春分析:一是受粤港澳现时在签证和劳动管理方面有关规定的制约,民营企业在港澳的业务难以发展。
民营企业普遍反映现时内地企业在港、澳地区开办企业或承接工程,由于遇到签证和当地劳动管理方面的问题,目前只能由港、澳人士去参与具体经营管理工作,中方的管理人员只能短暂停留在港、澳地区对企业的运作进行跟进和监督,有关管理难以到位。
第二个方面的障碍在于:各类新鲜产品出口港澳运输绿色通道未开通。无法保证各种新鲜肉类、水产品等及时快速运往香港、澳门市场。
第三个方面的“障碍”在于:过境检疫换证麻烦多。
目前,除深圳市以外省内新鲜水产品、肉类产品输港时每次都要到深圳市检验检疫局换发凭证,才能过境出关到香港。而深圳检验检疫局是每天下午5:30结束业务办理,运输车辆途中由于塞车等原因到达深圳时稍迟一点,就只能等到次日才能换证出货香港。
第四个方面的“障碍”:企业自用机器配件样板过关申报程序复杂。管理人员携带少量企业自用样板产品或机器零配件,在进出关时会因申报程序复杂或政策禁止无法放行。
粤港澳三地政府协商解决
如何来解决这些问题。李阳春建议首先解决“身份”问题:
一、目前,内地赴港澳发展企业最迫切希望给予解决的是被派驻港澳企业管理人员的“身份”问题。
由于这个问题涉及粤港澳三地有关签证和劳动管理方面的有关政策问题,需要三地政府在共同研究的基础上协商解决。因此,建议将上述问题提请粤港、粤澳合作行政首长联席会议研究解决。
二、建立相关职能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内地赴港澳企业反映的实际问题。
三、大力开展赴港澳发展民营企业的培训工作。民营企业赴港澳投资办企业,相当部分对港澳地区相关情况不甚了解,尤其是对香港、澳门的海关、工商、税务、检验检疫、劳动保障相关政策法规等不熟悉。
本报记者 刘中元 林亚茗 孙晓素 洪奕宜 通讯员 沈提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