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闭会
表决通过省十一届人大代表资格审查报告等
□姜玉泰 郭吉顺 报道
本报济南1月18日讯 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今天在济南闭会,表决通过了省十一届人大代表资格审查报告等。
今天的全体会议在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邵桂芳的主持下,表决通过了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人民检察院的人事任免案;表决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与加拿大魁北克省建立友好省际关系的议案》的决定;表决通过了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省十一届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确认了省十一届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表决通过了拟提请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的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拟提请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预备会议选举的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拟提请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的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议程(草案)、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和议案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表决通过了列席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人员范围。
对于提请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汇报,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了审议,对筹备工作情况表示满意,同意这个汇报。
本次会议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省人民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的汇报。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各单位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方面的工作给予了肯定,同时也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这些意见和建议由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汇总整理,分别印送有关单位研究办理,并将上述四个汇报向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备案。
在会议的各项议程进行完毕后,高新亭讲了话。他首先代表省委书记李建国对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五年来付出的辛勤劳动和做出的积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他说,五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依法履行职责,各项工作都取得了很大进展。常委会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牢牢把握人大工作的正确方向,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的决策部署。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按照法定程序,集体行使职权,保证了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坚持群众路线,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比较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立法工作中,积极探索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有效途径,不断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制保障;监督工作中,积极围绕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突出重点,改进方式,增强实效,有力地促进了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加强了地方政权建设;积极做好代表工作,努力为代表依法履职提供服务和保障,代表作用得到了较好地发挥;注重加强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宣传,努力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提高人大工作的社会影响,营造依法治省良好氛围,为我省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高新亭指出,五年来,常委会组成人员始终牢记党和人民的重托,积极工作,勤奋敬业,认真履行职责,表现出强烈的事业心和使命感,表现出良好的素质和能力。坚持用正确的理论武装头脑,始终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这一根本任务上来,统一到做好新时期人大工作上来;坚持学法用法,依法履行职能,体现出较高的法律素质和法治意识;坚持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保持了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坚持求真务实,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扎扎实实地做好各项工作。高新亭强调,即将召开的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常委会组成人员一定要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参加大会,履行好法定职责,认真地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大会圆满成功。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延明、墨文川、黄可华、朱正昌、莫振奎、时立军、曹学成、李明先、鲍志强,秘书长刘玉功出席会议。
省委常委、副省长王军民,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尹忠显、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国家森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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