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昌1月21日电(记者胡锦武)记者日前从江西省价格监督检查局获悉,为加强春运期间公路票价监督,发现违规串通涨价的运输企业将最高被处以100万元罚款。价格监督部门还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12358,全天候受理投诉。
江西省价格监督检查局要求,经营固定线路的道路客运企业,可在政府规定的指导价10%以内浮动;非固定线路的临时包车运输,实行市场调节价;农村道路、水路客运的旅客运输票价不提高。但是,相关部门将根据成品油价格变化的实际情况,适当调整道路客运指导价或政府定价水平。
与此同时,各运输企业被要求将春运价格政策及相关信息在各售票点的显要处公布,实行明码标价。尤其是公路运输企业要将车票价格等相关信息,在车站售票处和流动营运车辆上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江西省价格监督检查局表示,将对运输企业违规价格行为加大处罚力度。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由以前最高罚3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对拒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处罚标准也由原来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提高到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