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搜狐 ChinaRen 17173 焦点房地产 搜狗
搜狐新闻-搜狐网站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2008年广东两会 > 2008广东两会消息

人大代表热议劳动合同法 提交广东实施细则草稿

  半年内再招用 工龄连续计

  省人大代表热议劳动合同法,方潮贵等11名人大代表联合提交了广东省实施细则草稿

  《劳动合同法》是否只保护工人的利益不保护老板的利益?连日来,劳动合同法一直是人大代表讨论的热点。

昨日,广州团的一些省人大代表认为,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不能“炒”员工而员工可以“炒”企业,这容易导致“恶意讨薪”等事件更频繁发生,建议人大尽快通过相关实施细则,使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更公平合理。

  此前,省劳动保障厅厅长方潮贵在回应这个问题时表示,劳动合同法“既保护工人也保护老板利益”。昨日,方潮贵等11名人大代表联合提交了《关于制定<广东省劳动合同条例>的议案》,议案附录了《广东省劳动合同条例(草稿)》(以下简称《条例草稿》),就《劳动合同法》的一些争议问题进行了补充和细则明确。

  企业界代表:新法下企业很“弱势”

  省人大代表、来自企业界的侯保铨谈到,劳动合同法出来以后,强调保护弱势群体,“但我觉得最弱势的是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真的很弱势。”他说,比如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不能“炒”员工而员工可以“炒”企业。侯保铨还指出,现在有些专门的“讨薪专业户”,受人利用专门到企业恶意讨薪。为了社会稳定,主管部门往往会要求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解决,“无论对错,企业都要‘埋单’。作为经营企业,我们很苦恼。”

  一位女代表指出,新法规定的解雇员工条款比较极端,如犯错误才能炒掉员工,但实际上,有些员工在岗位上虽没犯错,但也没成绩,对于这类员工怎么处理,新法没提供解决办法。

  列席的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倪惠英也表示,劳动合同法实施保护了弱势群体,这种做法很好。“但不要人为地把企业家和劳动者对立起来,企业家其实也是劳动者。

  方潮贵:新法保护工人也保护老板

  对于企业界代表关心的问题,前日,省劳动保障厅厅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劳动合同法的宗旨是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同时也兼顾维护企业经营者的利益,这个宗旨很明确。一些企业对劳动合同法有些误解,其实劳动合同法中也规定了如果员工不适应企业、经培训也不能胜任工作或企业技术革新、经营方式出现重大改变、遇到重大困难等情况时,企业也是可以解雇员工的。

  他说,劳动合同法实施后,从广东省的情况来看,大多数企业还是稳定的,像大型企业、高端产品企业、原来很守法的企业,都没有什么影响。但对于小企业、原来不太守法的企业可能会有影响。他表示,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国务院将出台相关实施条例,劳动保障部也要出台实施细则,在此之后,省里将会很快出台一个相关法规。

  ■《条例草稿》摘录

  半年内再次招按工龄连续计算

  去年下半年以来,不少单位采用重签合同方式买断工龄,企图规避《劳动合同法》的无固定期限合同问题,其中以如本报曾报道的番禺胜捷消防企业集团“辞职再入职”等事件。而新法对此没有作出明确约束。

  而《条例草稿》则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后六个月内再次招用同一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前后连续计算,订立劳动合同次数连续计算。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或者原劳动合同终止后满一年劳动者仍在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可不支付二倍工资。

  这意味着,“集体辞职”再重新聘用上岗的行为,如果在六个月以内实施,则不可能将劳动者“工龄清零”。

  休假协商不一致单位应书面回复

  《劳动合同法》第4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但协商不成怎么办?这一直是新法实施后的争议焦点。对此,《条例草稿》指出,经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平等协商后,由用人单位决定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的实施。

  《条例草稿》还就“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一项做出更具体的要求:用人单位应当在十五日内书面回复意见。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集体合同与其规章制度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劳动者的规定执行。

  此外,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劳动合同的内容理解不一致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采纳最有利于劳动者的解释。

  劳务派遣期不得超过6个月

  劳务派遣也是《劳动合同法》备受争议的一个热点。

  新法中规定,连续工作十年就自动转为“非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于那些早已习惯通过劳务派遣公司间接雇用员工,以规避驻在国五花八门的劳动法约束的跨国公司来说,几乎免疫。譬如此前闹得沸沸扬扬的沃尔玛裁员,他们只要名义上换一间劳务派遣公司就行了。如果《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后对企业经营者约束太大,民营企业也会仿效外企,到时候劳务派遣将会蔚然成风。一个集团公司底下设几个劳务派遣公司或外设几个关联公司,轮流与员工签合同,即使三四十年工龄也能很轻易地拆成数段。小企业会麻烦一点,但是能有十年寿命的小企业比例不高。

  《条例草稿》则明确规定: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临时性是指劳务派遣期不得超过6个月,辅助性是指可使用劳务派遣工的岗位须为用人单位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是指本单位员工临时离开无法工作时,才可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遣一人临时替代。用工单位对上述三种岗位以外的岗位使用劳务派遣用工的,视同用工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承担用人单位的义务。

  另外,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向存在股权关系或者有共同上级单位的单位派遣劳动者。

  临时调动一个月无须变更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合同必须就劳动者的工作岗位进行明确约定。有单位质疑,这样将严重制约用人灵活性,临时调动人手也构成变更合同。

  对此,《条例草稿》指出,劳动合同没有变更,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劳动者从事合同规定以外的工作或调换岗位。但下列三种情况除外:发生事故或灾害,需要及时抢修或救灾;因生产、工作需要,单位内部机构或工种、岗位之间的一个月内的临时调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载明变更的内容、日期,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字、盖章,并由双方各执一份。劳动合同未变更的部分,当事人应当继续履行。

  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用工超过一个月不与劳动者签合同的,要支付双倍工资;满一年不与劳动者签劳动合同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还要不要同时支付双倍工资呢?对此,专家学者争论不一。

  《条例草稿》则补充,除了上述情形,原劳动合同终止后满一年劳动者仍在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也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是,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可不支付二倍工资。

  在备受关注的什么情况下企业可以“炒”员工问题上,《条例草案》和《劳动合同法》对比,并没有新增内容。

  本版采写:本报记者 方夷敏 陈捷 周炯 实习生 郭高萍

(责任编辑:曾玉燕)

我要发布

用户:  匿名  隐藏地址  设为辩论话题

*搜狗拼音输入法,中文处理专家>>

新闻 网页 博客 音乐 图片 说吧  
央视质疑29岁市长 邓玉娇失踪 朝鲜军事演习 日本兵赎罪
石首网站被黑 篡改温总讲话 夏日减肥秘方 日本瘦脸法
宋美龄牛奶洗澡 中共卧底结局 慈禧不快乐 侵略中国报告



搜狐博客更多>>

·怀念丁聪:我以为那个老头永远不老
·爱历史|年轻时代的毛泽东(组图)
·曾鹏宇|雷人!我在绝对唱响做评委
·爱历史|1977年华国锋视察大庆油田
·韩浩月|批评余秋雨是侮辱中国人?
·荣林|广州珠海桥事件:被推下的是谁
·朱顺忠|如何把贪官关进笼子里
·张原|杭州飙车案中父亲角色的缺失
·蔡天新|奥数本身并不是坏事(图)
·王攀|副县长之女施暴的卫生巾疑虑

热点标签:章子怡 春运 郭德纲 315 明星代言 何智丽 叶永烈 吴敬琏 暴风雪 于丹 陈晓旭 文化 票价 孔子 房价

说 吧更多>>

相 关 说 吧

方潮贵 | 侯保铨

说 吧 排 行

茶 余 饭 后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