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机关审查查明:2002年以来,被告人杨树宽先后纠集被告人范建奎、陈卫国、朱国新(另案处理)、吕刚(另案处理)等人,至2005年9月,逐步形成以杨树宽为首,范建奎、陈卫国、朱国新、吕刚为骨干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2006年,被告人杨树宽又拉拢其他人先后加入该组织。长期以来,该组织依靠其较强的经济实力,在唐山市古冶区一带多次实施聚众斗殴、寻衅滋事、非法买卖枪支、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等违法犯罪活动,在当地称霸一方,为非作歹,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案发后,公安机关从杨树宽及其团伙成员处先后查扣各类手枪子弹、猎枪子弹、小口径步枪子弹共300余发,以及多枚爆震弹、烟幕弹、发烟筒、灭火弹和信号弹。
在公诉机关长达45页的起诉书中,被告华云公司及其法人代表杨树宽第一项罪名为合同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2005年初,被告华云公司计划收购唐山市一铁矿,通过合同诈骗的手段,共诈骗河北某工贸集团有限公司6885.85万元,直到2007年2月,该公司才发现被骗。(来源:燕赵都市报 记者李彦宏、吴艳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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