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月22日电(记者冯晓芳 江国成)“降低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听证会”22日14时举行,共有18位代表参加本次听证会。
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介绍,这18位代表分别是:全国人大代表1位,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推荐;全国政协委员2位,由全国政协办公厅推荐;有关部门代表1位,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推荐;消费者团体代表1位,由中国消费者协会推荐;普通消费者代表5位,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中国消费者协会推荐,分别来自北京、辽宁、上海、湖北和四川;专家学者代表3位,分别来自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和北京邮电大学;经营者代表5位,分别来自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中国网通和中国铁通公司,由有关单位推荐。
提交听证会论证的两个方案,都取消了现行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高出本地通话费标准资费的每分钟0.2元。两个方案的主要区别有四个:
方案一继续实行主叫和被叫按同一标准收费;方案二实行了主叫和被叫差别收费。
方案一仍区分后付费用户和预付费用户,实行不同的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方案二统一了对这两类用户的资费上限标准。
方案一对用户漫游状态下占用国内长途电路的通话另外加收国内长途通话费;方案二合并了用户漫游通话费和国内长途通话费,不再另外加收国内长途通话费。
在包含国内长途通话费的情况下,方案一国内漫游状态下通话费上限标准平均下降了14.9%;方案二平均下降了63%,但后付费用户拨打漫游地电话的资费上限标准提高了每分钟0.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