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下午1时33分,金州公安分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报案:金州区站前街道南棉路483号楼4单元有一男子被抢劫,被抢人民币71万元。金州公安分局站前派出所接到指挥中心指令后迅速赶到现场,发现一男子满头是血,倒在该楼楼梯一楼与二楼之间的缓步台上,在他身前有几块碎砖头。
民警一边给120打电话,一边询问其当时的情况。
男子张某自称是内蒙古自治区阿荣镇人,26岁,在他带着钱上楼时,从楼上下来一男子,趁其不备朝其头部就是一砖头,自己当时便昏了过去,等醒来时发现随身携带的71万人民币不见了。71万元可是一笔巨款,由于案情重大,民警立即将情况上报,分局主管刑侦工作的副局长马丹亮立即指示刑警大队重案一中队介入此案侦破。
通过走访了解到张某做的生意不可能有这么大的流动资金,紧接着,刑侦技术人员又对现场进行了仔细的技术勘查,发现毫无搏斗的痕迹,民警们觉得此案有些蹊跷,于是又回到医院向张某了解情况,看了张某的病历后民警发现,张某的头部伤是真的,但伤口却在后脑,而张某先前说劫匪是从楼上迎面下来的,面对民警提出的质疑,张某先是将原先说的被抢71万元改成了29万元,后来又说劫匪是从楼下上来将自己砸倒的。民警们又回过头做了大量的技术检验、走访排查工作,然而所有的结果都说明,这起案件很可能是虚构的。
1月18日一大早,民警再次来到医院,在民警的反复追问和大量的事实及证据面前,张某终于承认自己说了一个大谎言。原来,自2007年初,张某在亲戚朋友处以做生意为由四处借钱,拿不出钱的张某四处躲藏,最后竟想出一个损招:向警方报假警,谎称自己的巨款被抢。
目前,张某因为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已被警方处以10天拘留的处罚。 (来源:东北新闻网-大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