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群众利益放在人大工作的首位,充分反映民意,高度关注民生。”昨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彭宏松在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向大会作《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时掷地有声地如是说。
为又好又快发展“保驾护航” 彭宏松说,5年来,共制定法规36件,修改法规21件,废止法规12件,批准南昌市人大常委会提请法规46件,保障和促进了我省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以贯彻行政许可法为契机,对我省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进行了全面清理,废止了29件法规中43项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不适应改革发展需要的行政许可事项,促进政府进一步转变职能,为加快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同时,在立法过程中,实行开门立法,通过召开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对法规草案中涉及的重点、难点及争议较大的问题,深入调查研究,反复论证。先后将4件法规草案在媒体上全文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围绕保护生态开展系列工作 报告指出,5年来,省人大常委会还围绕保护生态与珍惜资源、保护母亲河——赣江、水污染防治、森林资源保护和林业生态建设、水土保持等主题,开展了“环保赣江行”检查活动,推动解决了一些严重威胁生态环境、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关闭了2000多家以阔叶林为原料的木材加工企业,建立和不断完善了生态公益林补偿机制,推进了水污染防治和森林资源保护工作。
群众利益放在人大工作之首 “把群众利益放在人大工作的首位,充分反映民意,高度关注民生。”彭宏松说,2008年,要把关注民生、改善民生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和谐、做好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对有关扩大就业、基础教育、社会保障、公共医疗服务、住房保障、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等民生问题的监督,大力推进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努力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彭宏松说,要不断拓宽社情民意的反映渠道,建立和完善与社会各阶层、各群体之间的沟通机制,让不同阶层、不同群体能充分表达利益诉求。同时,增强人大工作的透明度,无论是制定法规还是决定重大事项,凡涉及重大利益调整的,都要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使人大的各项工作顺应民心、反映民意、贴近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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