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会计贪七校公款408万
南山区教育局原主办会计被控贪污,庭审自称赃款用于丈夫经营酒楼
本报讯 (记者 秦鸿雁)为帮丈夫经营海鲜酒楼,南山区教育局财务管理中心原主办会计刘丽君采用伪造支付通知单的方式,两年时间利用职务之便在七所学校的账户内套取公款408万余元。
伪造账目套取七校公款
刘丽君是一名硕士研究生,今年44岁。案发前任南山区教育局财务管理中心主办会计。据检方指控,从2005年4月开始,刘丽君就利用职务便利,采用伪造的支付通知单,自行在银行打印支票并自行加盖财务印鉴,先后在其负责的蛇口育才教育集团育才一小、育才二小、育才三小、南山区育才舒曼艺术学校、南山小学、蛇口学校、平山小学七所学校的银行账户内套取公款,共计408万余元,后采取虚假记账的方式将账目结平。
此外,2005年12月26日,她采用仿冒报账员签名的方式,伪造支付通知单后打印支票,自行加盖财务印鉴,在其负责的南山小学的银行账户内套取公款8451元。
直至去年4月13日,南山区教育局财务管理中心进行财务检查,刘丽君为了掩盖套现事实,将其套取公款的有关财务科目在电脑上屏蔽,并向检查组提供经过伪造的财务记账资料。但后觉难以蒙混,又连夜将电脑资料改了过来。其套现行为被单位发现后,刘被双规,后纪委将案件移交南山区检察院。
赃款大都投入酒楼生意
案发后,刘丽君已归还套现款158万余元,尚有250万余元未归还。检方指控其涉嫌贪污公款。
刘丽君昨日在庭上称,其套现公款,除少部分用于偿还汽车贷款外,其余全用于其丈夫李某经营的“红树林海鲜酒楼”,包括支付房租、管理费、煤气费、海鲜进货款等。只是酒楼生意不好,在案发前就倒闭了。
她表示,自己的家人正在努力筹款将这些钱还上。
庭审焦点
贪污还是挪用公款
刘丽君认为自己的行为不属于贪污,应认定为挪用公款。刘丽君辩称,虽然自己套现了400多万元的公款,但每一笔她都做了标记,是打算以后赚钱了再还上的。只是没想到酒楼经营不善,后不得不关门。为此,她丈夫又北上做生意,也是希望早日把挪用的公款还上。
但公诉人不同意刘的说法,因为早在2007年之前酒楼就已停业,而在这之后,刘依然还在套取公款,那时她已明白不能把套取的公款还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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