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7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王维山同志为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王维山同志简历 王维山,男,蒙古族,1947年11月生,内蒙古土默特左旗人。1968年参加工作,197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毕业。
1971年至1973年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师范学校中文专业学习。1973年任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师范学校教师。1976年后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农委、呼和浩特市委、包头市委工作。
1980年后任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副处长、处长。1988年任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1992年任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盟盟委副书记、盟长。1993年至1995年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学习。1998年后任内蒙古自治区劳动厅厅长、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2003年起任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 (来源:人民法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