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消息 春节期间由于用火用电增多、公众聚集场所人员增多、燃放烟花爆竹现象增多,为加强消防安全,2日下午,公安部发出十条消防提示。
公安部提醒您:
1、请勿在候车室和列车、客车车厢等场所吸烟,请勿乱扔烟头和火种。
2、切勿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3、用煤炉取暖、做饭时,请注意室内通风,防止煤气中毒。
4、请勿在禁放区燃放烟花爆竹。
5、车站、码头、商场、影剧院、宾馆、饭店等公众聚集场所要始终保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
6、在建筑物内遇到紧急情况时,请沿疏散通道,迅速疏散逃生,不可贪恋财物。
7、遇到灾难,请及时拨打“119”。报警早,损失少。
8、出门时请关闭电源、燃气开关。
9、举办节日庆典活动,请不要忘记消防安全。
10、驾车外出时,请带好灭火器具。
(责任编辑:廖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