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2月3日电(记者吴冰通讯员龙建平)2月2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准在抗雪灾、保电网战斗中壮烈牺牲的始兴县供电局职工刘焕松同志为烈士。2月1日,广东电网公司作出表彰决定,为抗冰复电工作中英勇牺牲的韶关始兴供电局职工刘焕松追记二等功,并号召广大员工认真学习刘焕松的先进事迹和优秀品质。同一天,中华全国总工会追授刘焕松“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1月27日,韶关始兴供电局职工刘焕松在抗冰复电工作中,由于电杆突然折断随杆摔落在地,身负重伤,经抢救无效,不幸因公殉职,年仅47岁。
刘焕松自1980年参加工作以来,先后在罗坝、沈所、澄江、司前、隘子、马市6个基层供电所工作,足迹踏遍了始兴的山山水水。他勤奋踏实、爱岗敬业,出色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得到了领导、同事和客户的好评,曾先后被评为始兴县供电局先进工作者和“十佳”员工。在此次抗冰救灾保电工作中,他不辞劳苦,不畏艰险,以满腔热血维护电网安全运行,把生命献给了祖国和人民。
刘焕松同志牺牲后,广东省民政厅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了烈士牺牲情况调查等工作。2月2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准刘焕松同志为烈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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