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全新的土地监管制度———土地督察制度建立一年来,通过专项督察,撤销违规违法设立的各类开发园区及其管委会63个。国家土地副总督察甘藏春今日在盘点一年来的工作时表示,国土资源部正考虑将这一项制度通过法律固定下来。
他透露,《国家土地督察条例》立法前期调研已经展开。
据甘藏春介绍,国家土地督察制度建立以来,先后向北京、河南、云南、大连、山东、黑龙江、浙江、广东、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辽宁、山西14个省(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发出了督察建议书、整改意见书和限期整改通知书。
他说,通过专项督察,拆除非法建(构)筑物133.15万平方米,没收非法建(构)筑物298.88万平方米,罚款6910.95万元,复耕土地1388.42亩;收回闲置土地3266宗,面积3.67万亩;9名相关责任人被移送公安和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1名相关责任人被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依法追究行政责任,其中12名处级干部受到不同程度的行政处分。
就今年的土地督察工作,甘藏春表示,他们确定的原则是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严重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必须严肃处理,坚决打击,绝不手软。
他表示,今年的土地督察将围绕严格督促落实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加强对新增建设用地审批和供应总量、结构、节奏和布局情况的督察;同时,将全面开展报国务院批准和省级政府批准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事项的审核工作,强化城市批次用地批后监管工作。
针对各地土地管理中的突出问题,组织专项督察活动仍将是今年的重点。甘藏春说,今年,将进一步加强对土地违规违法严重地区和突出性问题的专项督察力度,掌握线索,寻找“靶区”,整治擅自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非法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进行非农建设、未批先用、违反土地供应政策等影响耕地保护和土地调控政策落实、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采取督察建议、整改和责令限期整改等措施,保持土地督察高压态势,遏制土地违规违法行为。
甘藏春透露,目前,国土资源部正积极考虑将国家土地督察制度的有关内容纳入土地管理法的修订条款。(记者 郄建荣) (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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