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进入论坛手机读报
集资诈骗 数额巨大 本报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诈骗方法,以高额利息为诱饵非法集资,数额特别巨大——2006年因非法集资数亿元引起轰动的山西众奥公司陈斌集资诈骗罪一案,2月1日在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一审宣判:被告人陈斌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10万元。
其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
被告人陈斌,男,1959年生,本科学历。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陈斌了解到黑龙江省大庆市、浙江省杭州市等地有些公司通过发展社会群众入会投单存款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活动,遂与张建怀等人共同商议,于2006年5月份开始利用虚构的上海市众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太原市开展所谓的电子商务业务,向社会公众作虚假的投资宣传。2006年6月14日,陈斌与张建怀等人在工商部门注册成立了山西众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陈斌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陈斌在公司没有经过国家任何金融部门批准同意的情况下,在没有任何经济实体和经营来源的情况下,向社会承诺缴纳50元卡费就可以成为公司会员,每位会员最多可向公司购买10单,每单298元,每10天返还本金1/3,30天返还全部本金,40天再返利息85%,每单获纯利255元,每单连本带利共计返还553元,另还可按购买单数领取相应的电器或生活用品。2006年11月,陈斌等人在太原市七个区县分别组建了78个特许加盟配送站,会员多达5300余人。另外众奥公司还在忻州、吕梁、晋中等市及辽宁、河北等省市分别设立了特许加盟站。截至案发,陈斌等人以众奥公司的名义共非法集资395104751.16元,转出或返还会员资金390302943.61元。
2006年12月10日,陈斌与张建怀等人在众奥公司没有新的投资而无法返还到期利息和本金的情况下,将众奥公司控制的500余万元分赃后潜逃。
(滕青 段兆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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