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未满18周岁的聋哑少女因拐骗儿童被判处拘役,刚刚刑满释放不久,又编造谎话诬告陷害他人。2月13日,这名谎话连篇的聋哑少女朱某,被浙江省慈溪市检察院以涉嫌诬告陷害罪依法批准逮捕。
现年17周岁的朱某是一名聋哑人,从特殊教育学校毕业后,一直在家待业。
2007年初,朱某因拐骗儿童罪被法院判处拘役五个月零二十天。释放后不久,朱某通过网上聊天,与另外三名聋哑人聂某、刘某、廖某相约于2007年6月29日来到慈溪市。后朱某因与这三人发生纠葛,意欲报复。2007年7月1日18时许,朱某在慈溪长途汽车站,通过在手机上打字的方法告诉车站工作人员,聂某等三人骗了她,并要将她卖掉。朱某到公安机关后,又向警方诉称聂某等三人将其轮奸,警方遂对聂某等三人立案侦查,并将该三人刑事拘留20余天。后公安机关经侦查发现,朱某报警事实纯属捏造。
(曾祥生王菊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