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蒋敏 徐志宏特约记者刘德华)蒋成玖原是一名管教民警,因挪用公款13万余元,2月18日被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检察院以涉嫌挪用公款罪依法决定逮捕。据悉,蒋成玖在案发后曾潜逃,时间长达十一年。
1996年9月12日,雁江区检察院接到四川某监管场所的报案称,该所民警蒋成玖有挪用公款的嫌疑。接到举报后,雁江区检察院立即对举报内容进行核实,于次日对蒋成玖立案侦查,并决定对其监视居住。但在监视居住期间,蒋成玖借机潜逃。雁江区检察院多方布控并进行网上追逃,日前,该院侦查人员通过知情人得知蒋成玖潜逃至广州的信息后,立即派人前往,在广东省检察机关的配合下,将其抓获归案。
据调查,嫌疑人蒋成玖在担任四川某监管场所民警期间,利用经手管理单位款物的职务之便,在1993年5月至1996年5月,采用少交或不交财务入账等手段,截留单位公款13万余元,用于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