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海内外舆论关注和赞扬的云南省“舆论监督新规”,犹如一颗不大不小的礼花,仿佛燃起了中国新闻舆论监督的梦想,这个梦想就是新闻媒体独立地承担起与国际接轨的、监督政府权力行使的义务和责任。仅从近两天的舆论反应来看,什么“舆论监督正在成为推动"善政"的工具”啦、“期待媒体监督权力成为制度化”啦、“行动比表态更重要”啦、“警惕以重视监督为名行拒绝报道之实”啦、“舆论监督进入执政视野是百姓之福”啦……,等等等等既有赞扬,又有怀疑,还有质疑的抱着复杂心情的评论。
换言之,云南的“舆论监督新规”能否一帆风顺的问题,自然也就成了本文的题中之义。
谁都知道,中国的改革开放是从坚持国情的原则出发的,新闻舆论的监督权利改革也不例外。因此,很少有人知道中国在加入WTO游戏规则的谈判条件时,并没有承诺对新闻媒体的开放。笔者认为,之所以并不承诺对新闻媒体的开放,事实上也是将新闻媒体视作国家的公器和社会的神器,绝不容许国家的公器和社会的神器破坏我国的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所以,时至今日我国的新闻媒体始终被国家牢牢地掌握在可控制的范围内。而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党政宣传部门都要对新闻报道进行事先审查、方可公开发表的“内部审查制度”,就是最好的证明。笔者的这一观点,可参考2月18日的文章:《牢骚怪论:互联网是人类社会的共同神器》,在此不再繁述。由此可见,我国的舆论监督环境令人伤心,随处可见的权力滥用令人痛心,无处不在的腐败成风令人惊心,舆论监督岂能不成为梦想?
当然,社会的发展并不是一层不变的,新闻独立在我国虽然至今还没有法律层面上的依据,但是也要看到,被改革开放浪潮洗礼后的中国人民和各界仁人志士,事实上近几年并没有停止过对新闻独立的呼吁和要求,提出制定《新闻独立法》的呼声非常强烈。然而遗憾的是,全社会至今都没有看到国家需要制定《新闻独立法》的任何表示。不过,令人高兴的是,今天总算看到了云南省新一届政府终于变成了第一个敢于吃螃蟹的人,新一届政府上任伊始,即推出两项“舆论监督新规”:一是将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纳入对行政首长进行“问责”的依据之一;二是在新修订的《云南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中,新增“省政府及各部门要接受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的规定,这不能不说是一种在没有国家级《新闻独立法》的上位法之前,作出的一种民主政治的大胆改革举措,的确值得欢迎和赞扬,值得期待和观察,值得实践和检验。笔者近两天非常留意地关注这一还没有变成地方法律的“舆论监督新规”的动向性反应,那就是,未来云南省的新闻舆论监督报道,还需不需要经过所属党政宣传部门的“内部审查制度”的筛选?这仍旧是一个谜。因此本文题目“云南的“舆论监督”能一帆风顺吗?”的提问,自然也就顺理成章了。
建设法治政府和打造透明政府,势必需要新闻舆论监督,势必需要新闻媒体独立,这是一个非常简单的、用不着寻找主观理由的道理。因此笔者认为,就云南省率先突破地推出“舆论监督新规”的影响来看,我们欢迎与国际接轨的新闻论论监督的改革,反对以国情名义妨碍与国际接轨的新闻论论监督改革的任何阻力。假若云南的“舆论监督新规”的力量能够催生出中国的《新闻独立法》的话,那么,云南的“舆论监督新规”必将功莫大焉。
2008-02-20
(文中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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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网强国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