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霆自述 钱是这么花的
10万元和人开网吧
5万元丢了
1万元买彩票
6000元还老师
1000元给外公外婆
700元买手机
在今天的庭审中,许霆在回答公诉机关的询问过程时,还原了其作案的过程。
半小时后,许霆再次返回了作案现场,继续取钱。这期间,许霆的同事郭安山(即同案人)知道了这件事,认为这是发财的好机会,也拿出了自己的农业银行储蓄卡,插入提款机中试图取钱。而他的储蓄卡不太管用,取出了1万元左右就不能再取了,之后许霆就用自己的卡继续取钱。这次用了一个多小时,共取出10万多元人民币。回出租屋后,许霆清点了一下所有款项,两次共取款171笔,共计17.4万元。他此时已觉得很累,便上好闹钟,准备一早去上班,岂料闹钟不响,他便睡过了头。
取钱后的第二天早上8时40分左右,许霆照常来到单位上班,他心里一直惦记着把钱交给单位的事情,但始终没有开口。思前想后,许霆决定离开广州。
在用700多元买了部新手机后,2006年4月24日下午3时,许霆带着17.3万多元人民币坐上了长途大巴,打算回到自己在山西省临汾市的老家。到了山西,让许霆意想不到的是,他身上的钱在大巴上丢了5万元。这时,他不打算回家了,于是在家的邻村租了个房子住了下来。
在潜逃期间,他把剩下来的钱花光了:用将近1万元买了彩票,企图把丢了的钱赢回来,好凑齐退回银行;还了6000元给曾借钱给他上大学的高中老师;给了外公外婆1000元,支付自己的日常花销;投资了10万元与人合伙开网吧。
当许霆知道自己丢了5万元,已经不能全额退钱给银行时,他把手机关上了,切断了与外界的联系。回到山西40天后,许霆打开手机,广州的工作单位领导与其联系过,对方告知他应尽早回广州交代清楚,并给了他银行的联系方法。许霆立即给银行打了电话,并承诺自己先退还给银行10万元,剩余的钱分期退还。但至今为止,许霆仍没有实现其退款的承诺。
直至2007年5月,许霆在陕西宝鸡火车站被警方抓获,他携款潜逃已有一年多。
撰文:游春亮 张有义 高艳梅
本网广州2月22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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