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扬)农居节能改造可获政府的奖励补贴。记者日前从市建委获悉,农居改造补贴标准原则上为投资额的60%,算下来每户住房保温改造奖励可以获得8500至11000元。
市建委和市农委日前联合发布了《2008年北京市开展既有农民住宅节能保温改造示范项目实施办法》,今年本市计划对1500户的农村既有住房进行节能保温改造,重点解决农村冬季室内温度低,燃煤量高的问题。
按照“实施办法”,实施既有农民住宅节能保温改造示范工程的农户,均可享受政策性资金奖励。农民住宅节能保温改造采用定额奖励方式,奖励补贴标准原则上为投资额的60%,也就是每户住房,以建筑面积约80至100平方米正房计算,可以获得保温改造奖励8500至11000元。
市建委负责人表示,政府的奖励补助资金将分阶段拨付,工程签订改造协议后奖励80%,工程验收后奖励其余的20%。记者看到,申请节能改造补助的条件除了要符合村庄规划要求,还必须是常年有人居住的农居,而且10年内无翻建计划,闲置或不住人的房屋以及1990年以前建设的房屋,原则上不予补贴,而采用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采暖、生产生活热水的项目可优先补助。
报送市新农村建设办公室和市建委的时间截止至今年3月1日,第一批奖励资金将于今年5月拨付到位。RJ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