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京2月26日电(记者蔡玉高)市容不整洁、公共设施保护不到位……在南京,如果在城市管理上经常出问题,该区县将被扣除50万元或100万元的保证金,而相关责任人也可能会面临岗位调整的处理。
南京市政府近日下发了《关于加强城市长效综合管理的意见》,明确城市长效综合管理包括市容市貌、农贸市场、建设工地、河道水面等13项内容,并针对这13项内容制定了详细的考核标准。
如市容市貌方面,要求主次干道、窗口地区建筑物整洁美观,公交站台、报刊亭等公共设施完好无损等;河道水面方面,要求各类河道水面清洁,无漂浮垃圾,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等。
《意见》明确规定,南京市所辖的13个区县分别缴纳单位保证金,主城8区为100万元,其余5区县为50万元,各区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各缴纳1万元个人保证金。年底被评定优秀的,市政府除给予荣誉表彰外,还将在返还单位保证金基础上给予等额奖励。凡被评为达标等次的区县,市政府将全额返还保证金。凡被评为不达标等次的,单位和个人保证金全额扣除。《意见》还明确,如果该单位连续两年考核居末位,问题突出的责任人将面临必要的岗位交流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