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石家庄2月27日电(记者张洪河)记者日前从石家庄市房管部门获悉,今年全市将新开工建设经济适用住房70万平方米,完成55万平方米,可提供经济适用住房9100套。为保障计划的实施,从今年开始,经济适用住房在普通商品住房项目用地出让合同中约定15%的比例配建,使经济适用住房布局更加合理,减少居民居住的成本。
据介绍,由于今年是石家庄第一次实行在普通商品房项目中配建经济适用住房,配建项目难以做到当年开工建设,因此将全部安排在结转和储备项目中集中建设。为保障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顺利实施,今年石家庄市还将完善与经济适用住房相配套的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建设。
据了解,今年上半年,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石家庄市将开始对经认定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发放《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实行街道办事处、区、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中心三级审核,区和市将每个小区的可售套数和取得准购手续的购房人名单,向社会公示。同时,建立经济适用住房档案,实行动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