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哈尔滨3月1日电(记者孙英威)黑龙江省城市住房保障工作取得明显进展。记者从黑龙江省建设部门了解到,去年这个省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23.3平方米,比上年增加了0.69平方米。
去年,黑龙江省政府与各市(地)政府签订了住房保障目标责任状,各地相应建立了住房保障责任考核制度。
全省共有13个市(地)、64个县(市)建立了廉租住房制度,全年落实住房保障资金2.6亿元,有3.4万户低保家庭享受到了廉租住房保障政策。
2007年,黑龙江省城镇住房建设进一步加快。全省共完成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94.45万平方米,旧小区改造面积600万平方米,危房棚户区改造面积320万平方米,均超过年初计划或省政府责任目标。
按照规划,廉租住房制度今年要覆盖到黑龙江省所有县城,对符合规定住房困难条件、申请租赁补贴的低保家庭基本做到应保尽保。住房公积金在提取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全部用于廉租住房,并确保土地出让金净收益10%以上用于廉租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