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银川3月2日电(王建君)日前宁夏11家上市公司签署了《诚信公约》,上市公司董事长要作为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上市公司要强化专门机构负责信息披露工作,此举在全国尚属首例。
据宁夏证监局介绍,为了维护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稳定市场秩序,最大限度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利益,全区11家上市公司一致表示:“坚持诚实守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原则;坚决维护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遵守刑法,绝不透露证券交易内幕信息;严格遵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绝不违背信息披露准则;绝不利用相关信息,使用本人、亲属或他人证券账户交易本公司股票,绝不将相关信息泄露给亲属、朋友、同事或其他人,绝不利用职权、亲属、同事及朋友关系等打听和非法获取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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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宁夏相关部门还要求,上市公司要完善辖区快速反应机制,在合作监管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完善监管部门、地方政府和自律组织的联动机制。高度重视危机管理工作,建立危机管理预案,合理应对突发风险事件,协调内外部关系,维护公司平稳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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