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黔在线讯 为确保雪凝灾害期间发放的救灾、捐赠款物用在受灾群众和灾后重建上,近日,省民政厅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对全省雪凝灾害期间的救灾、捐赠款物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一次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主要包括雪凝灾害以来各地救灾、捐赠款物管理使用手续是否完备、账目是否清楚;是否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无偿使用的原则;是否拨付及时,足额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指定救灾捐赠款物是否用于捐赠人指定的相关用途;是否用于灾后重建和受灾群众的身上,有无贪污、截留、挪用、沉淀滞用、虚报套用和优亲厚友等。
检查分自查自纠和重点抽查两个阶段,自查自纠面要求达到100%,重点抽查不低于30%,抽查的重点将放在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期间,省民政厅将由驻厅纪检组、监察室组织救灾救济处、计划财务处、最低生活保障处参加的检查组,对各地雪凝灾害期间的救灾、捐赠款物管理使用及检查情况进行重点抽查。省民政厅要求各地扎实细致做好自查,严禁弄虚作假,敷衍塞责,要公布举报电话,认真查实群众来信和群众反映举报。对发现的贪污、截留、挪用等违法违纪行为,要及时移送当地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从严、从重、从快严肃处理。
(责任编辑:高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