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网2008年03月02日报道,记者从河北省检察机关获悉,在过去的5年中,全省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涉嫌职务犯罪的国家工作人员12591人,其中涉嫌贪污贿赂犯罪8784人,也就是说,近五年来河北省检察机关每年被查办的贪官达1900多名。
面对上述数据,我不知道该庆贺还是该感到困惑。查处的贪官多,说明检察机关在反腐败斗争中做了大量的工作,功不可没。然而,贪官越查越多,一方面说明腐败产生的土壤没有被清除,导致贪官层出不穷的政治体制还没有得到根本性的改变。另一方面,也充分暴露出我们在反腐败斗争,对贪官污吏的惩罚过于宽容,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甚至以罚代法的现象大量存在。贪官污吏们贪污腐败的“成本”过于低廉,即使被查处,他们也感到“划得来”。我们的反腐败手段对腐败分子的震慑力太软弱,不足以起到杀一儆百的作用。
为此,笔者寄希望于党中央、国务院,希望于全国人大代表,希望能根据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愿望,尽快修订出更加严厉而又行之有效的惩治腐败的党纪国法来。重新修订的专门针对贪官污吏和腐败分子的党纪国法,应该能使贪官污吏和腐败分子们望而生畏,使他们决不敢冒险贪污腐败。对贪官污吏和腐败分子们,我们绝不能像《农夫和蛇》的寓言故事中的农夫那样,心存怜悯之心。如果对于已经被查处的贪官污吏和腐败分子们政治上搞臭、经济上搞垮,即使有的人的罪行不足以被处死,我们严格的党纪国法也规定对此类人永不重用,试看,有多少官员还胆敢贪污腐败?否则,我们贪官污吏和腐败分子们就一定会“前腐后继”,我们的反腐败斗争就真的是永远“没完没了”的了。
广西兴安县科技局 康忠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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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网强国博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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