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高健通讯员尤文军)为保障春耕、秋收顺利进行,减少农民的诉讼成本,延庆法院昨天宣布将每年4月和10月定为巡回审判月,届时,法官将上门为当事人进行立案、审判、宣判、普法的一条龙法制服务。
据悉,延庆法院规定7类案件在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可以进行巡回审判:一是当事人一方为残疾人或孤寡老人,确有困难,不方便到法院参加诉讼的案件;二是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案件;三是当事人住所地在同一区域,且交通不便的案件;四是相邻关系类、征地补偿,土地流转类等可能需要到现场勘验或需要向当地有关部门及相关人员了解情况的案件;五是具有典型法律宣传意义,能够提高群众法律意识,有效维护社会稳定的案件;六是法院决定进行司法救助和行政机关给予法律援助的案件;七是法院根据案件情况认为需要进行巡回审判的其他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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