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启动中小学教师评级 中学教师将分9级
【新民网·独家报道】3月4日,新民网发表了《教育部启动高校教师首次评级一级教授只有院士够格》一文,引起广泛关注。上海政府网站3月10日再次发布消息说,沪上部属高校教授评级定岗近尾声,而中小学教师岗位设置意见已发布,并将全面启动。
消息称,据人事部、教育部07年5月7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义务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等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三个指导意见的通知》,上海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教师将进行评级定岗。全国专业技术岗位共分十三级,其中中学教师岗位从五级到十三级共九个级别,小学教师岗位从八级至十三级共六个级别。
根据通知,全国义务教育学校中学、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定岗评级办法是:
中学高级教师岗位名称为中学高级教师一级岗位、中学高级教师二级岗位、中学高级教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五至七级专业技术岗位;
中学中级教师岗位名称为中学一级教师一级岗位、中学一级教师二级岗位、中学一级教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八至十级专业技术岗位;
中学初级教师岗位名称为中学二级教师一级岗位、中学二级教师二级岗位,分别对应十一级、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
中学员级教师岗位名称为中学三级教师岗位,对应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
义务教育学校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定岗评级办法是:
小学高级教师一级岗位、小学高级教师二级岗位、小学高级教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八至十级专业技术岗位;
小学一级教师一级岗位、小学一级教师二级岗位分别对应十一级、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
小学二级教师、小学三级教师岗位对应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
据了解,教师高级岗位五至七级之间的结构比例为2:4:4,中级岗位八到十级之间的结构比例为3:4:3,初级岗位十一级、十二级之间的比例为5:5。对于乡镇以下规模小、人员少的义务教育学校或教学点,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的结构比例可以学区为基础实行集中调控、集中管理。具体政策由各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和义务教育学校主管部门来确定。
根据规定,十三至七级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六级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新民网 王洋 实习生 袁蓉)
根据人事部、教育部发布的指导意见通知,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专业技术高级岗位分7个等级,即一至七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正高级的岗位包括一至四级,副高级的岗位包括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三级,其中十三级是员级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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