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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丽娟状告媒体侵害名誉权 不满法院不公开审理

昨日中午12点许,杨丽娟和律师李天天(左二)一出法庭就被媒体包围。摄影 时报记者 郑启文
杨丽娟和律师李天天(左二)一出法庭就被媒体包围。摄影 时报记者 郑启文

重点4-2 杨丽娟的母亲昨日浓妆出庭,庭审结束后,开始还躲闪记者,后来回答了记者的问题。 摄影 时报记者 郑启文
杨丽娟的母亲昨日浓妆出庭,庭审结束后,开始还躲闪记者,后来回答了记者的问题。 摄影 时报记者 郑启文

  杨丽娟告媒体侵权索赔30万 该案昨在越秀区法院审理,杨称告了《南方周末》还要告刘德华

  □本版撰文 时报记者 邬科

  本版摄影 时报记者 郑启文

  曾经因疯狂追星而家破人亡的刘德华粉丝杨丽娟,日前将《南方周末》告上法院,称该报于2007年4月12日所发表的《你不懂得我伤悲》一文严重侵害了她及其家人的名誉权,要求《南方周末》恢复其名誉、消除影响并赔礼道歉,同时索赔30万元。昨日,该案在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进行了不公开审理。

  杨丽娟在昨日接受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对胜诉充满信心。杨母还向记者透露,他们接下来要起诉刘德华。因为刘德华对媒体所发表的对杨丽娟“不忠不孝”的评价侵犯了其名誉权,要求刘“在同等范围内赔偿名誉权”。

  3份诉状索赔30万

  据了解,杨丽娟起诉状一共有3份,其中一份原告为母亲陶菊英,另外两份的原告则是杨丽娟本人。起因是在2007年4月12日第10版《南方周末》以《你不懂得我伤悲》为标题发表了一篇关于杨丽娟事件的文章。陶菊英和杨丽娟称,文章完全置原告的隐私与名誉而不顾,严重侵害了她的隐私权、名誉权,要求《南方周末》恢复其名誉、消除影响并赔礼道歉并赔偿杨丽娟、杨丽娟的母亲陶菊英、杨丽娟的父亲杨勤冀每人各10万元,共30万元。

  杨丽娟的代理律师李天天是上海一家知名律师事务所的女律师。在该案起诉之初,李天天曾在某媒体解释了她代理该案的缘由:“杨丽娟是个弱女子,在道德的立场上,她受到过度指责,被众人唾骂,这对她是不公的。现在是法制社会,杨丽娟和其家人的名誉受到了损害。从专业的角度,这个案子胜诉的可能性比较大。”此外,李天天还表示考虑到杨丽娟母女经济困难,暂时不考虑收取律师费。

  杨丽娟称有胜诉信心

  昨天上午8点半,记者赶到越秀区法院,恰在法院门口看到了杨丽娟,此时她正焦急地拿着手机走来走去,嘴里念叨着“人找不着了”,显得非常不安。而在不远处,记者看见一位拄着拐杖的妇女,她就是杨丽娟的母亲陶菊英。杨丽娟走了一圈发现陶菊英后,显得很生气,责怪她跟陌生人说话以及没有紧跟着她。

  然而正当记者准备进入法庭旁听时,忽然被法院工作人员告知此案因涉及个人隐私不公开审理。上午的庭审一直进行到12点多,在律师陪伴下杨丽娟手捧厚厚的资料走出法院大门,她看起来面色苍白,眼睛还红红的。一看到记者,杨立刻神情慌张,左右张望,试图躲避。面对记者的追问庭审的情况,杨丽娟一边匆匆快走,一边低着头焦急的胡乱整理着手里的资料。她表示“这案子我们肯定能赢,相信法院会公正判决”,随后匆匆离去。而杨丽娟的律师李天天则表示,由于该案仍在审理之中,不方面接受采访。

  下一个要告刘德华

  昨天在采访中,杨丽娟的母亲陶菊英还向记者透露他们接下来会起诉刘德华。“我们全家人的不幸都是由他引起的”,陶菊英愤怒的说。陶菊英表示刘德华曾在媒体上说杨丽娟“不忠不孝”,给杨丽娟的父亲杨勤冀造成很大心理压力,才会导致杨勤冀跳海身亡。他们认为刘此举是侵犯了杨丽娟的名誉权,要求刘德华在“同等范围内赔偿名誉损失”。据悉,该案现在还没有在法院正式立案,陶表示可能还会选择在广州起诉。

  有记者问到,“杨丽娟之前称一直爱刘德华,现在又要起诉他,是不是现在已经不爱他了,开始恨他了?”陶菊英想了很久,说:“她(杨丽娟)肯定是恨刘德华,但是十几年一直对着这张熟悉的脸,还是不会轻易放弃的。”

  南方周末不作回应

  面对被起诉,《南方周末》法律顾问郭光东曾在今年2月份在接受某媒体采访中表示,“只不过是媒体碰到的一个很平常的小案子,既然诉状来了我们就按正常程序应诉……就是在炒作,挺无聊。”不过,昨日记者在开完庭后没有采访到《南方周末》方面的代理人。

  引发诉讼的文章 (节选)

  “杨丽娟已经十多天没有换衣服了,也没洗过澡。她脱掉黑红色的皮鞋,坐在床沿上,低头抠着脚趾,努力想抠掉大脚趾上残留的红色指甲油。‘爸爸走了,我身上不应该有红色的东西,这个指甲油是以前涂的,质量不好,老是抠不掉’。”

  诉状对该段文字质问

  “这是写小说吗?不是。是在为我们甘肃缺水的老百姓招揽关注的目光吗?也不是。被告就这样把我的形象写到了他们的报纸上,想告诉大家什么呢?原告是只猴子吗?当然不是,现在大家都在讲保护动物。我没感觉我得到比猴子更高的待遇。”

  杨丽娟追星日历

  1994年 杨丽娟突然梦到刘德华,命运从此改变。

  1995年 杨丽娟迷恋刘德华,不上学、不工作、不交朋友。

  2003年,父母为满足女儿追星心愿,连家里房子都卖掉,一家人搬到每月400元租来的房中。

  2007年3月25日,第三次赴港的杨丽娟终于可以与偶像近距离接触,还被安排上台跟刘德华谈话及拍照。

  2007年3月26日 杨丽娟68岁的老父在香港跳海自杀。

  2007年4月19日 杨丽娟带着父亲的骨灰盒返回兰州。

  杨母浓妆出席庭审

  昨日,当杨丽娟走出法院大约两分钟后,杨丽娟的母亲陶菊英才拄着拐杖缓慢的走出来,记者注意到陶菊英今天化了较浓的妆,鲜红的口红格外明显。开始她还躲闪不愿回答记者的提问,但当被问到对这篇采访的看法时立刻变得很气愤。

  “我们家实际上是很好的家庭”

  信息时报:你看到这个报道是什么感受?杨丽娟是什么反应?

  陶菊英(下文简称陶):我刚开始还不知道,后来听到大家都在议论,看邻居看我们的眼光就知道写的肯定不是好事,结果一看报纸快气疯了。她(杨丽娟)觉得压力很大,不想出门。

  信息时报:你觉得他们写的那些是不是你告诉他们的,你觉得是不是事实?

  陶:写的都不是事实。那个记者当时说是可怜我们,要来看看我们母女,谁知道写出来的全是没有的事。我们实际上是很好的家庭,很和睦,根本不像报纸上写的那样,这是在挑拨我们母女关系,夫妻关系。

  “我们希望案件公开审理”

  信息时报:你们是如何想到打官司的,打官司的费用是如何获得的?

  陶(想了想):还是有很多好心人的……

  信息时报:是不是你们申请的不公开审理?

  陶:不是我们,我们也是今天才知道的。我们希望公开审理。

  信息时报:你们现在经济如何?

  陶:我们现在拿低保,我每月230元,杨丽娟180元,每月租房子100元。我们就算再艰苦也要把官司打下去,我还要上诉,要还我们清白。

  “她今天很平静还自己辩论”

  信息时报:你觉得杨丽娟今天在庭审的表现如何?

  陶:她今天很平静,还自己辩论。

  据了解,某报社曾先后向杨丽娟推荐了两个心理医生对其进行心理治疗,但都被杨拒绝了。

  陶菊英昨天这样评价女儿:“她是个很健康的孩子,有很高的智商,只是因为抱着一个美好的愿望,结果却落得这样的悲剧……她现在像玻璃一样,很脆弱,不能碰,不能撞。”信息时报

(责任编辑:赵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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