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福州2008年3月12日电 (记者江宝章)“3.15”前夕,福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律师团正式成立,11位来自福建法学院的教授和各律师事务所主任成为了律师团的首批成员。
福建省消费者权保护委员会负责人表示,组建律师团,就是要依靠法律界专业人士的力量,推动消费领域的法制建设,为消费者提供更有力的维权保障;发挥律师作为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优势,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
据了解,消委会律师团将主要担负开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的法律及实务研究,提出政策和立法方面的建议;对消费维权领域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讨论研究;对重大消费维权事件及时做出反应,并以律师团名义发表观点;为消费者提供相关法律信息和义务咨询服务;对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件义务代理诉讼等11个方面的工作。
同一天,福建省“消费者之窗”网站也正式开通,并与由香港消委会为内地游客设立的专门性指导网站——“精明消费香港游”网站实现链接。这意味着闽港澳消费者在这些地区中的任何一个城市遇到消费纠纷时,既可以向纠纷发生地,也可以向居住地的消委会投诉。各方消委会接到投诉后,将以最快速度处理纠纷,通过最方便的途径转递给消费者。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