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兆星:对民间金融应加以规范并引导其健康发展
3月14日下午4时15分,银监会副主席王兆星,银监会银行监管一部主任杨家才,银监会合作金融机构监管部主任臧景范,全国人大代表、吉林银监局局长吴跃,全国人大代表、湖北银监局局长李怀珍在大会新闻中心(梅地亚中心多功能厅)就“银行业支持‘三农’和小企业发展工作情况”接受中外记者的集体采访。
[京华时报记者]王副主席,我想接着你提的问题继续问一个问题。目前由于中小企业融资难,比如说像浙江民间资本比较充裕的地区,就出现了专门向中小企业提供融资的“金融公司”,但它的贷款利率是高于央行的利率。银监会如何去规范这种所谓的金融公司,或者是有其他的说法,怎么样规范,给它以正确的引导?在之前,关于农业银行上市的问题业界也有很多说法。我想,您在这里能否披露一下农行上市的问题?谢谢。
[王兆星]正像我刚才所讲的,解决小企业融资难,确实需要采取发展多种形式的金融组织,也要发展多种形式的金融产品、金融服务,也包括国家的、地区的,甚至民间的金融组织形式,也就是所谓的民间金融、草根金融等等。他们也是主流银行体系融资的重要补充,有它产生的土壤。我想对这些也应该加以规范,引导它能够健康发展,而不至于产生较大的风险,使很多人受害受骗。在一定程度上,也要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甚至实施必要的规范监管,使它能够走上一个健康的发展轨道,更好地为小企业和农村服务。
如果没有很好的规范,没有很好的监管和法规,盲目地发展,从历史来看,从国外来看,也可能酿成一定的金融风险,甚至威胁到金融安全,给广大小企业造成危害,这也是需要我们进行关注的事情。
关于农业银行改革,在不久前的记者发布会上,刘明康主席和周小川行长对这个问题已经做了阐述,我想在这里就没有必要再来回答这个问题。
(责任编辑:郭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