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出国成受贿契机 成都“人防”公司原总经理受贿获刑
本报讯 (记者谷萍通讯员华剑)利用职务之便,以儿子出国留学缺钱为名,收受下属单位10万元人民币。由成都市成华区检察院侦查并提起公诉的成都市人民防空工程公司(以下称“人防”公司)原总经理彭世金受贿案,经法院审理后于3月5日宣判,彭世金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追缴违法所得10万元。
据检察机关指控,1997年7月,彭世金被任命为成都市“人防”公司总经理,兼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公司全面工作。成都特种门厂系“人防”公司的下属企业,该厂厂长任命等重大事项均由“人防”公司决定。2005年7月,成都特种门厂的相关负责人获知彭世金的儿子要出国留学,由于留学费用高,其子学费不够,该厂方有关负责人商量后认为彭世金平日对该厂工作有帮助,故决定“赠送”彭现金以解“燃眉之急”,该厂派人先后两次送给彭现金10万元。
据悉,彭世金在案发后拒不交代问题,成华区检察院在“零口供”的情况下,调查收集了大量证据。法庭上,公诉人以严密的证据锁定了彭世金受贿犯罪事实。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该案基本事实能相互印证,形成证据锁链,故作出前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