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官员:“囤地”不是一个严格的法律概念 本报北京消息 特派记者傅汉荣、王雷、韩平报道:国土资源部负责人昨天下午回答中外记者关于打击“恶意囤地”和房地产巨头“零地价拿地”的问题时提到,今年国家将重点加快闲置地的处置力度,于6月份完成对闲置土地的清理。
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司司长廖永林称,“囤地”不是一个严格的法律概念。关于“闲置土地”则有明确的法律界定———一种是在合同规定期限内没有开工的,或者是没有规定合同期而发了建设用地批准书的;第二种是拿了地之后,连续中断开发一年,开工面积不到1/3。对这两种行为,法律明确规定属“闲置用地”。
“按照去年国务院的要求,我们发了一个通知,要求对闲置土地进行清理,到今年6月完成。”廖永林说,上一轮的闲置用地清理是2004年开始的,通过这几年消耗改革了一部分;多年来全国闲置地共4.57万亩,通过去年一年的闲置盘活,共盘活4.3万亩,接近94.1%。
今年重点:保障性住房供应 廖永林说,今年国土资源部将重点作好廉租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中低价位、中小商品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土地供应,对于保障性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用地达不到建设用地70%的,不予审批。同时,将加快闲置地的处置力度,使供应出去的土地能够真正转化为住房供应。
再次明确:“小产权房”不能买 “小产权房现在有没有说法?我想,法律法规是很清楚的。”在谈及社会关注的热点———农村“小产权房”问题时,廖永林表示,去年底国务院办公厅专门发了第71号文件,明确城镇居民不能到农村买小产权房,“以租代征的形式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商品房,向城市居民出售是违法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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