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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6日下午3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人在大会新闻中心(梅地亚中心多功能厅)就“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接受中外记者的集体采访。图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吴浈。新华网陈竞超摄 |
新华网北京3月16日电 (记者崔静)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吴浈16日在北京接受中外记者集体采访时表示,中国政府高度重视2008北京奥运会的举办,要为运动员提供一个公平的比赛环境,兴奋剂的管理至关重要。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已采取四项措施加强药源性兴奋剂的管理。
吴浈介绍说,这些措施包括:第一,加强兴奋剂生产源头的检查,对肽类激素和蛋白同化制剂的产品,要求必须有生产许可的企业才有资格生产,没有取得许可资格的一律停止生产。
同时,对出口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的企业,必须严格履行审批程序,经药品监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才能出口;第二,药品经营企业要批发、经营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必须取得相应的资质;第三,除胰岛素以外的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在零售药店一律不准销售;第四,要求对含有兴奋剂的药品复方制剂,生产企业必须在药品包装上标明“运动员慎用”的标识,零售药店销售此类药品也必须注有“运动员慎用”的标识,凡是没有“运动员慎用”标识的含有兴奋剂的复方制剂一律停止销售。
他表示,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已专门成立兴奋剂管理领导小组,并开展了市场监督检查,对凡是不符合要求的产品坚决予以处理,确保这些措施落到实处。此外,中国已建立了奥运期间的药品储备机制,以满足奥运期间的各种药品需要。到目前为止,奥运期间所需的药品品种名录和数量已基本确定。
在谈到奥运会的食品安全问题时,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食品安全协调司司长孙咸泽介绍说,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北京奥运会的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北京奥组委、奥运会主办城市、协办城市已经做了大量工作,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对供应奥运会的食品,按照国际的最高标准来组织生产,对奥运会食品的供应商、赞助商及奥组委认定的境外奥运备选企业的生产环境、安全指标以及动物性食品抗生素、激素残留情况开展动态监控。同时还建立了奥运食品安全监控和追溯系统,加强了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信息搜集发布和日常监督协调机制。
(责任编辑:高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