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短信法”还没必要 本报北京消息 特派记者周乐瑞、许琛、王雷报道:黄段子短信泛滥,“垃圾”短信爱半夜骚扰……今年的“两会”,又有多位代表声讨“短信骚扰”。全国人大代表张育彪和蔡妈辉分别提出建议,希望实行手机号码实名制和立法的手段来遏制日益严重的短信骚扰,中国移动广东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徐龙代表则呼吁,全社会要动员起来,围剿“垃圾短信”。
张育彪认为,垃圾短信猖獗的关键原因,在于手机号码没有实行实名制。
蔡妈辉则认为:“应尽快制定和出台"短信法",保护消费者权益。”对于一些有意散播他人个人信息或以此牟利的,甚至应该给予刑事处罚。
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市律协秘书长陈舒则表示,目前,还没有必要另立新法来保护机主免受短信骚扰之苦,“其实很多都可以从民法中找到依据来加以解决,如果有人向你发黄色骚扰短信,完全可以告他;如果机主因为短信的原因,财产上受到了损害,也可以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那么,负责提供通讯服务的运营商是否应该担起责任呢?陈舒认为:“这个问题要分两面看。如果运营上有这个处理能力,那么你可以追究他的责任。但如果运营商没有能力,你就不能再对他苛求了。”
“这在通讯业上是个世界性的课题,不是中国特有的。”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移动广东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徐龙则表示,目前他们也正在探索解决途径,希望能从技术层面上对违规违法的内容进行拦截。
徐龙呼吁,希望全社会动员起来,围剿“垃圾短信”,只要发现“不良的、欺诈的短信”,应及时向公安部门举报,或向运营商、通管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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