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实习生姚帅、王营记者叶娟娟)近日,省会一辆途经繁华路段的公交车车体上关于某陵园的广告引起了市民的关注。在了解到一些市民在情感上无法接受公交车上设置此类广告后,3月13日,石市公交总公司将此广告撤除。
据了解,此“墓地广告”只在省会一辆5路车上出现,车体上喷绘着一个个小山头,乍看以为是在卖楼盘,细看才知是推销墓地。一些市民反映乘坐此车心里别扭,感觉晦气。
石家庄市工商局相关人员告诉笔者,“墓地广告”能否上公交车,目前法律并无明文规定禁止。但考虑市民的情感和心理接受程度,相关部门可对此类广告进行修改和调整。
据石市公交总公司组宣处张处长介绍,在经过工商部门审批后,公交公司自身对车体广告的内容也有所限制,譬如有不健康内容的医疗广告绝不可以上公交车、广告内容要符合城市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不得影响城市形象等。她表示,以后会进一步加强对公交广告内容的监督力度。
石家庄市委、市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梁勇则认为,墓地做广告无可厚非,但广告媒体企业在接受广告前应尽可能考虑一下公众的情绪心理。作为公共行政管理部门在加强广告内容监管的同时,也需承担起把握社会心理、引导社会道德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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