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被非法拆毁厂房前的韩方代表金福善
吉林集安司法公正遭遇“财政”断流
来源:青年导报
这是一起中外合资企业依法清算,清而未算长达七年之久的清算纠纷过程。用不愿透露姓名知情人的话说:“这是一个对中国司法环境严重考验的企业清算,也是一场正义与邪恶斗争的持久战!妨碍清算者走遍了几乎所有的司法程序,从国际仲裁到法院审判,一败再败,集安市公安局面对铁证依然纵容违法分子践踏司法尊严,面对公检法司有关专家人士集体认定构成犯罪,却依然借口财政没有钱用来评估确认涉案金额,而使罪犯逍遥法外。
该知情人又说:“山江水产食品有限公司合资双方如同夫妻的七年之痒,可谓痒了又痒。原本是一场互利共赢的合资合作的企业行为,却在政府这个“恶婆婆”的干预下,一步步地衰败!”
位于吉林省鸭绿江畔的集安小城,在1995年1月迎来了该市第一个中韩合资企业:集安市山江水产食品有限公司。中方股东是:集安市食品水产公司购销站,韩方股东系:韩国釜山广域市七七商社,中方占有51%的股权,韩方占有49%股权。
韩方代理人张先生告诉记者:该合资企业在1997年因为中方企业主管部门———集安市经贸局非法干预企业经营,跳过企业董事会,擅自为合资企业指定企业法人,打砸合资企业仓库,抢夺合资企业帐薄,抵押合资企业厂房办公楼等“恶婆婆”行为,终于使这个效益不错的合资企业最终走向了清算。
2001年11月30日,韩方向中国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中国贸易仲裁委员会裁定准许集安山江水产食品有限公司进行企业清算。因为中方股东主管单位的非法干预妨碍,清算工作迟迟未能结束。最为可笑的是集安市政府主要领导于1999年7月22日作出市政府会议纪要,竟然强行将该市另外一个企业———肉联厂的36名职工划归集安市山江水产公司。
妨碍清算嫌疑人清算组成员李广伟,在企业清算期间,擅自使用已作废的企业印章,为其他企业49名职工缴纳养老保险。2005年7月7日,在未清算完毕,没有对剩余财产按股权比例分拆的情况下,李广伟私下于集安市信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达成房屋动迁补偿协议,以500余万元的价格将合资企业财产拆迁转让,将生产设备远卖到几百公里外的辽宁鞍山市。
举报人提供给记者的种种证据,足以证明李广伟构成妨碍企业清算罪。记者调查得知:2007年年末,中共集安市政法委组织了以政法委康书记、法院吴院长、检察院崔检察长、公安局经侦支队有关人员参加的学术讨论会,参会人员一致认定李广伟已严重构成妨碍企业清算罪。并确定由公安局在第二天早晨对李广伟采取刑事措施。这个事实,在记者与中共集安市政法委有关领导的电话采访中得到了确认。
有关知情人说:“会议认定李广伟的行为已经构成妨碍企业清算罪,决定由公安局组织实施对其采取刑事措施。可是在当晚就有主要领导打电话干预此事,具体情况你找市公安局王春连副局长了解。”王局长对政法委组织的有关会议情况避而不答,他告诉记者:“我们现在没有资金对李广伟涉案金额进行评估,我们没有这笔经费。该市公安局以就此问题向市财政局打报告要求拨款。可是四个月过去了,市财政局没有拨付下来一分钱。”
事情真的是这样吗?记者和集安市财政局有关人员取得了联系,获知局长不在家,他们不好回答。但据他个人所知,市公安局并没有就此提出申请。
针对该案的有关进展,本报将给予持续关注。
(张楠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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