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达到最低消费标准顾客结账时加收80元 称服务员事先没有告知 起诉到法院要求返还
酒楼收包间费引发本市首例诉讼
酒楼:消费前会两次告知 饮食协会:属企业市场行为 中消协专家:最低消费损害消费者选择权
本报讯 (记者李奎)去年的“开瓶费”案曾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如今“包间费”再引发官司。
记者上午获悉,海淀法院已经受理此案。该案是本市首例消费者因包间费问题起诉餐饮经营者的案件。
消费者:
结账时才知要收包间费
刘先生是一位律师。据他说,今年1月15日他与朋友一同到北京知名酒楼“麻辣诱惑”大钟寺店中的一包间内就餐。
结账时服务员告知刘先生,由于没有达到600元的最低消费标准,需要额外支付包间使用费80元。
“酒楼为消费者提供包间是其应有的配套义务和附随义务,所谓的包间费都已计入菜肴价格之内,难道还要向顾客收桌椅使用费?”刘先生说,酒楼事先没有告诉他要收包间费,他提起诉讼就是要求酒楼返还80元的包间费。
酒楼:顾客消费前会两次告知
上午记者打电话采访了“麻辣诱惑”大钟寺店。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包间费确实是80元,如果顾客消费达到600元就可以免收。
对于刘先生所起诉的事实,该工作人员表示“不太可能”。
她说顾客预订包间时酒楼会明确告知包间费的标准,在顾客入座前还会再告知一遍,另外在包间的墙上也都有张贴。
协会说法:包间费属企业市场行为
北京市饮食行业协会发展部部长冯先生上午向记者表示,餐饮企业向顾客收取包间费属于企业市场行为。
作为行业协会来说,目前对于包间费是否该收取并没有相关规定,但应该有一个明示原则,即餐饮企业应告知客人包间费的收取标准。
专家说法:损害了消费者的选择权
中消协法律顾问邱宝昌认为,目前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餐馆经营者收取包间费的行为属于违法。
对于最低消费问题,邱宝昌认为酒楼的这项设定损害了消费者的选择权。另外从国情来看,餐馆企业还必须承担起社会责任,如果消费者为了达到最低消费额而超出实际需要消费,这就与我国如今正在倡导节约型社会的理念相违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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