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海关19日对外公布,该关近日在空港旅检渠道查获37枚未经加工的整麝香。
据了解,欲携带这批麝香出境的是一名韩国籍旅客。当天,这名旅客将物品藏匿于随身行李中,未向海关申报出口。海关查获后,这名旅客也没有出具相关文件证明。
据了解,麝香是我国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麝的分泌物,可以制成香料,也可以入药。由于供不应求,麝香的市场价格非常昂贵。目前,国际市场的麝香价格约为黄金价格的6~8倍。
海关人员介绍,由于麝类动物目前已成为濒危物种,属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列名的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对麝及其制品(无论野生还是驯养繁殖)进出口海关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进行管理。
海关在此提醒,进口或者出口《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的国家一级、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中的国家一级、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和《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列名的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在向海关申报进口或出口时,应提交国务院林业、农业(渔业)主管部门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接受海关监管,并自海关放行之日起30日内,将海关验讫的允许进出口证明书副本交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机构备案。过境、转运和通运的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自入境起至出境前由海关监管。非法进口、出口或者以其他方式走私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由海关依照《海关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大连海关张妮) (来源:新华网辽宁频道)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