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有望两年内跨省流通
⊙《法制周报》见习记者 廖洁
本期焦点
1.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时间表,两年之内实现各省养老保险的省级统筹。
2.社保全国统筹应非梦想,已提出几套替代方案。
近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长田成平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表示,对于社会保障的统筹问题,他们已经制定了时间表,要在2008年、2009年,经过两年的努力,在全国各省都实现养老保险的省级统筹。
今年“两会”上,三位首次当选的农民工人大代表胡晓燕、康厚明、朱雪芹对养老保险的跨省市转移和接续格外的关心,他们专门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同志一起到北京市西城区进行了调研。社保转移之难,对农民工而言,便是无法享受应得权利之痛。
“鸡肋”般的社保政策
得知学校会给自己交社保时,40岁的湖南人郭黛倩心里有一种说不出来的高兴。她在广东的一家私立学校里当生活老师,工作轻松,薪水也不错。
因为《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学校和郭黛倩签订了正式合同。这两天学校要把相关资料拿过来,好给她登记缴纳社会保险。在外打工多年,她第一次觉得自己的合法权益有了保障。
可头痛的事情接踵而来。
2008年3月18日下午,一位同在广东打工的老乡告诉她,如果可以,最好不要参保。因为就算她现在交了保险,“人肯定不会一直留在这里,这里上的保险,到其他地方就没了。还不如拿着现钱。”
事实上,社保政策对许多像郭黛倩一样的农民工来说,就如 “鸡肋”一般,参保后很难享受到应得的好处,但放弃了又觉得可惜。
2008年初临近春节时,在珠三角一带,回家过年的农民工辞工退保成“潮”——有的地区农民工退保率高达95%以上。以东莞为例,2007年一年,这里有超过60万人次办理了退保手续,一天最多时退保现金流达30多万元。仅南城区社保分局,就有1.23万人退保,退保总金额高达2628万元。
按照社保制度相关规定,累计缴费15年,退休后才能拿到养老金。
由于农民工流动性大,一般不可能在一座城市一直工作下去,或是无法在同一座城市累计缴纳社保费满15年。
而目前的情况是,我国养老保险等主要社会保险制度被分割成为2000多个统筹单位,几乎都是县市级统筹内运行,各统筹单位之间政策不统一,难以互联互通,养老保险关系无法实现转移接续。而在镇一级,社保机构还没有健全,农民工根本不知道今后这笔钱会转到哪里。
此外,养老保险等社会性保险的转移手续相当繁琐,有的地方还对养老保险金转入自行设置条件和门槛,人为设置转移障碍。为此,原本缺钱花的农民工,在无奈之下,只好选择退保套现。
社保流通两大障碍
“城乡二元社会结构是农民工社会保障缺失的根源。”长期研究社会保险的湘潭大学湘商学院区域经济研究所所长李华明教授表示,虽然自1998年以来,我国全面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但迄今为止的各种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思路基本上还是以户籍为基础,且重心明显倾向于城镇。“再加上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就目前来说,要实现社会保障全国统筹几乎是不可能的。”
“实现省级统筹只是实现全国统筹的第一步,事实上,我国劳动力的流动尤其是农民工往往都是跨省流动,要想实现全国性的统筹,主要问题就在于地方利益的协调。”2008年3月19日,武汉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副教授张奇林在接受《法制周报》记者采访时说,在广东等经济发达地区,平均工资较高,缴费的数额比较大,而农民工输出较大的内陆地区工资低,保费缴纳得就少。
例如,贫困地区的参保人员从广东等地转回户籍地后,只能退回属于个人账户的8%部分,单位缴纳的社会统筹基金没法退。如果户籍地要为这些人发放养老金,当地有关部门需要再从财政掏钱为转移账户者补贴不能转移的20%部分,就会觉得吃亏。
同样的,如果接收地为发达地区,若直接承认转入者过去的参保年限,并按照本地的标准给其发放社保,接受地的资金就会出现缺口。
在此背景下,虽然现行社保政策允许外来工跨地区流动时可以转接社保关系,但各地都愿意把外来工的社保关系转走,却很少有人愿意接收转来的社保关系。
几个特别的方案
“这些问题只能通过中央政府来协调。温家宝总理在这次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说,要抓紧制定适合农民工特点的养老保险办法。我希望政府能够尽快出台一个针对农民工社保问题的专门政策。”张奇林表示,我国社保制度的缺陷严重影响了劳动力的流动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在社会保险全国统筹短时间内无法实现的前提下,还有其他可以解决的方案。
评论人士指出,事实上,经过近年来学界和政府的有关专家学者多次讨论,目前已有几个变“地方粮票”为“全国粮票”的方案:
例如,农民工及其雇主按月向工作地的社会保险局缴纳养老保险费,满一年后由收费的社保局给农民工开出“保单”,农民工到退休年龄凭单领取养老金。
此外,在户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局设立农民工的个人账户,其工作地的雇主及雇员本人直接按月将保险费缴入这个账户,到退休回家安度晚年时由户籍所在地的社保局按月向其给付养老金。实行这个办法的好处是四处流动都不怕。
而张奇林建议,可以承认或允许社会统筹基金按一定比例随着参保人员迁移到新的地方,或者针对特殊情况降低缴费年限。
看来,实现农民工社保“户随人走”,应该不只是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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