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女友捅成重伤,男子不但没有报警,还恳求司法机关免除女友的刑事责任。岂知法律非同儿戏,犯法就应担责。3月19日,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将犯罪嫌疑人李娟批准逮捕。
一年前,李娟与比她大6岁的刘某通过朋友介绍认识并相恋。
刘某家住郑州,没有工作。随着时间的推移,两人的矛盾逐渐暴露,李娟觉得刘某不工作是不求上进,而刘某有时还动手打她。李娟向刘某提出了分手,但刘某死活都不同意。今年3月2日16时许,李娟和刘某到郑州东风路电子大厦买刀具。到了大厦四楼时,刘某把李娟拉到步梯出口处,继续哀求李娟不要分手。看到李娟坚决要分手,刘某将买好的刀具扔给了李娟。冲动之下,李娟捡起刀具就朝自己的左手腕上划了几刀,刘某过来阻止时,李娟拿刀朝他身上捅了几下。此时,正好有人经过,及时拨打了急救电话。后经郑州市公安局法医鉴定中心鉴定,刘某的伤势已构成重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