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3月20日,阳光保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张维功宣布:经中国保监会、国家工商总局批准,2008年1月23日,阳光保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更名为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此前,2007年12月17日,由阳光保险控股发起的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成立。这标志着阳光保险在业务领域产寿两翼格局已经形成,并正式成为国内七家保险集团之一。
2005年7月28日阳光财产保险成立,投资收益连续两年保持行业第一。
公司在成立后23个月开始实现盈利,刷新业界记录。两年多来,阳光保险累计解决就业1.5万人,上缴税收近4亿元,2007年集团实现盈利0.96亿元,总资产增长15倍,达到160亿元,被誉为业界的“黑马”。
阳光保险表示,将充分发挥集团优势,有效整合产、寿险等保险资源,要用3年左右时间,着力打造中国最优秀的、最具成长力的新兴保险公司。(王钊/文本报记者许之丰/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