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应忠实记录新闻现场的摄影图片,却频频出现报道不实和造假现象,生动丰富的视觉传播正因为技术的滥用而鱼龙混杂。于是,中国新闻摄影学会学术部副主任许林提出:新闻摄影图片的编辑处理,尊重照片原貌是天条。(《中国新闻出版报》3月25日)
对于这个“天条”,许林结合《华盛顿邮报》等7家媒体图片处理的15条规定,进行本土化的解读。
这样的解释,虽然不过是重复过去早已实行的规则,但笔者以为仍然具有两个方面的积极意义:提醒摄影者注意图片摄制、修改与保存的规范,避免操作失误失去参赛评选资格,此其一;其二,重申规范,避免再现争执或发生获奖后又被取消获奖资格、收回奖证的尴尬。
但是,这样的“天条”,究竟拿什么来保证不被触犯。以个人之见,这至少需要解决两个问题:一是国外的规范能不能成为中国摄影作品评选的“天条”,这个问题的实质是,我们有没有自己的规范,该不该有自己的规范。二是这样的规范究竟应当由谁来制定和执行。某一个人以自己(或某几个人)的理解来作的解读,能不能作为图片评选的规范,在多大程度上能够避免实际评选操作随意性导致的不公正,如果因评选不公正导致官司,依据什么来判定谁是谁非?
因此,不能小看这样的问题。已经发生的许多纠纷,包括近期在全国闹得沸沸扬扬的华南虎事件,已给我们以提醒:包括新闻在内的文化、学术领域打假,既需要民主,也需要法制和技术的跟进。 (来源:人民网—中国新闻出版报)
(责任编辑:郭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