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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新校规单挑“网络骂街” 反对者称小题大做

  核心提示

  为将“网上不骂人”明确写入校规,北大拟在今年年内出台新的师德条例和学生守则。支持者认为,此举有助于引导和提高公众在虚拟世界中的文明素质,有助于提升网络道德;质疑者则认为,将“小孩子都知道的事儿”写入大学校规恰恰体现了高校管理者的困惑和无奈;反对者则更为干脆地表示:有些小题大做。

  北大新校规拟禁“网骂”

  新条例要经法学院课堂讨论

  北大目前的师德条例包含哪些内容?新条例将在哪些方面进行修改?昨日,记者拟就此事联系北大宣传部进行采访。当记者拨通电话后,对方始终无人接听。于是,记者带着这些问题,联系到校学生部和人事部相关负责人。令人吃惊的是有关老师对目前北大正在实行的师德条例一无所知。

  在询问过学生部后,他们的答复是应该去咨询人事部。当记者联系到人事部有关负责人时,他们的回答是“自己对现行的师德条例不大清楚”,又让记者去询问校长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一位负责人表示,自己不清楚师德条例内容,应该去咨询学校文书室,学校网站上关于师德条例的相关内容已经被删除。当记者拨打几次电话联系到文书室一位姓于的负责人时,对方听清记者意图后表示,“一切听宣传部通知”。

  北京大学学生部一位负责人回忆,目前,学校一直在沿用教育部1989年11月开始试行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并于2002年修订北京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共31条。

  2005年以来,北大学生守则和师德条例不断修订。但随着社会上新鲜事物不断出现,因此相关条例也在抓紧修订中。北京大学学生部马部长表示,预计新条例将在今年底前出台。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北大目前已开始着手修改师德条例和学生守则。据悉,北大校方已请由北大教授、专家等组成的道德委员会修订北大师德条例,增加相关规范内容。新规则将通过各院系教师、学生代表讨论后,最后拿到北大法学院学生课堂上进行讨论。在经过多方讨论后才能确定新规则。北京大学校长许智宏表示,今后不仅对老师,也要对学生进行新的要求。因此今后学生守则也将考虑做相应调整,包括不得在网上漫骂造谣。

  “网上不骂人”条例早有雏形

  为了解北大师德条例修改历程,记者查阅了部分北大校报。根据记载,北京大学在2001年3月曾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这被看作是几经修改后比较成形的师德条例。

  当时学校提出,高等学校的教师是完成高等教育承担的重大任务和实现高等学校职能的主要依靠力量。有无一批著名科学家、学术名师活跃在教学科研第一线是衡量一所大学综合实力、地位、形象的最主要标志,而教师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我校创建世界一流大学目标能否实现。

  据记载,意见中指出,从国内社会发展的变化来看,随着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利益主体、就业方式的多样化,市场经济的负面效应也会反映到人们的思想意识和人际关系上来,这些对师德建设提出了新的迫切要求。

  杜绝剽窃等弄虚作假行为也被写入其中。此外,关心爱护学生,自觉教书育人。对学生要言传身教、以身立教,用先进的思想和高尚的道德情操去进行陶冶和教育。对于违反学校教书育人有关规定,出现有失教师身份并在学生中产生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言行的,将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对出现上述情况的不得晋升高一级职称和提高评聘等级。夏学銮教授表示,这些条例其实已经是“网上不骂人”师德条例的雏形。

  网友质疑校方管理

  北大患上“校规依赖症”

  针对北大考虑修改师德条例和学生守则,将不在网上漫骂造谣等规定写入学生守则一事,引起各方争论,有人就嘲笑“堂堂北大连网上不骂人也要放进校规进行规范”,可见教育很存在问题。

  到底教育是否存在问题?有网友所指出,“农村老太太也知道教孩子不要骂人”,北大把这不准骂人写入校规,这与前两年某教育局针对教师的“不准强奸女学生”以及时下某些地方要求党员干部的“不准贪污受贿”等规定,确有异曲同工之妙。

  北大何以把这类既没必要制定、也不具可操作性的骂人也要写进校规呢?教育究竟存在着哪些问题?有专家表示,显而易见的是网上骂人现象的普遍,尤其是此前闹得沸沸扬扬的“北师大教授曝粗口”事件,更是引发了人们对师德以及网络道德的反思。尽管如此,许多网友认为北大此举却不可避免地陷入了时下高校当中流行的“校规依赖症”。

  南京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教授潘知常说:“现在,网络漫骂的情况确实比较严重。如今在论坛、网络游戏里面,一点小事,很快就能升级为人身攻击,真是不可思议。”

  律师说法

  网上诽谤多属民事纠纷

  律师郭峰表示,如果当事人在网络上遭遇诽谤,受伤害的程度应视对方言语给本人造成的损害和影响而定。如果当事人欲向法院起诉,首先应从网络上准确地收集证据,并到公证部门进行公证。通常此种事情多属民事纠纷,法院将根据证据及双方陈述进行民事调节,具体赔偿数额视对受害人造成的损害程度而定,目前法律上并未对具体赔偿有明确规定。

  对于北大将“网上不骂人”写入校规一事,郭峰表示,“很有必要”。从他近几年所接触的民事纠纷来看,双方因在网络上出现言语纠纷而起诉到法院的案例逐渐增多。郭峰说,知识分子群体因观点相左而通过言辞互相进行攻击、辩论很正常,但应把握尺度,避免对对方造成伤害,以免触及法律层面。同时,郭律师呼吁应尽快出台相关法规,净化网络空间。

  各方观点

  ●北大教授夏学銮:

  粗话脏话与文明相左

  对于拟将“网上不骂人”写入师德条例和学生守则一事,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夏学銮明确表示赞同。“网络上虚拟空间匿名性导致个人行为无法受到约束。而学校在师德条例中加入网络上不骂人一条,对于新时期高校师生精神文明建设非常重要。这就要求师生加强自律,在匿名情况下与阳光普照情况下一样规范自己的行为。

  对于校规校纪不断增加,对此夏教授表示,这与北大一直以来提倡的民主、自由并不相矛盾。“粗话脏话是与任何文明都相矛盾的,而北大在学术上提倡民主、自由,而增加校规校纪正是为了师生能更好地进行学术交流。”

  对于新校规,北大外语学院团委书记陈永利也表示赞同。他说,现在高校师德师风亟待加强,网上关于教授粗口、师生不当关系、论文抄袭等新闻层出不穷,因此校规校纪也已经到了修订的时候了,“我赞成学校的做法”。陈永利说,“自由、民主不等于自由泛滥,新校规对于师生的约束,更加维护了自由民主。”

  ●北师大教授季广茂:

  支持北大修改师德条例

  因博客上连续使用“屁眼教授”等言辞抨击批评者,使北师大文学院教授季广茂由一名普通大学教授被推到舆论的风口浪尖。在近一个月的时间内,关于“网上暴粗”是否应该道歉一事双方争得面红耳赤。

  日前记者再次联系到季教授时,他表示对于博客事件“不想再谈”。对于在他“曝粗”后北大校长随后表示要修改师德条例和学生守则,季教授表示“这是应该的”。

  季教授说,自己原只想发泄一下,不成想酿成大风波。“我从来没想到过会有这种结果。我写在博客上就是发泄下情绪,就是想大骂一顿,之后就息事宁人了,然后我就继续做我的本职工作。从某种角度讲,这是一种心理治疗,是一种自救。就这么简单,我从未在博客以外的公共空间说同样的话。”

  目前季教授总共带20个硕士生及博士生。据季老师的学生讲,“粗口”事件发生后,季教授没有影响给大家上课,一直跟原来一样兢兢业业地指导学生。在采访结束后,季教授打趣地说,曝粗口其实是情绪的一种集中爆发,应当进行心理调适。

  ●一社会学者:

  不能仅靠条例或守则去堵

  在现实生活中,不骂人应该是最基本常识,这连小孩子都知道的。中国人民大学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社会学家表示,就因为极少数人的不良行为,就制定师德条例和学生守则,未免有点小题大做。

  应该让网上不骂人,成为公民公约。“北京大学的教师和学生们,都是有文化有素质有修养的社会精英,他们之中在网上骂人的,应该是极少数。”他说,网上骂人是一种私密的个人行为。仅靠“条例”和“守则”去堵,是永远堵不住的。只能靠公民的意识觉醒和行为自觉。

  ●受访学生:

  “这些规矩似乎没有必要”

  与老师明确表示赞同相比,许多北大学生不愿意过多评价校规修改。听到记者询问其对于将“网上不骂人”写入校规时,法学院三年级学生宋洋笑笑说:“第一次听说学校有这条规定,感觉跟‘男生禁入女生宿舍’一样,这些都是常识嘛。”她说,“对于大学师生特别是北大师生来说,提出这些规矩似乎没有必要。”

  宋洋认为,网络的虚拟性给大家提供了言论自由的空间,也被广大受众所接受,至于如何避免网上骂人的情况出现,政府似乎应该先加强网络监管,就是类似网络警察那种,因为某些语言对人造成的伤害比肉体伤害更加严重。只有在政府层面首先做好网络监管,之后再通过道德宣传提高网民素质,这样才能行之有效。否则,仅仅通过规章约束效果是不会明显的。

  而历史系博士高玉(化名)在听说记者向其询问此事后表示,自己和同学每天都有学不完的课程,还要在外面做兼职,根本就没时间去考虑学生守则等这些事情。她说,新校规似乎对老师的要求更多,有许多事情是大家都知道的,没有必要再次去提。

  ●挨骂教授:

  网络不是随意攻击的天堂

  作为博客的受害者,记者昨日采访到南京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副教授陈堂发。此前,他曾无意中在网上发现了攻击、漫骂自己的博客,于是他要求刊登该文章的中国博客网删除这一网页,但却遭到拒绝。于是,他向法院递交了民事诉讼书,状告网站的经营者杭州博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陈堂发说,当时他很快同总部设在浙江杭州的中国博客网站电话联系,明确告诉对方网站内的一篇帖子已经涉嫌侵害了自己的名誉权,要求删除,网站方面的答复却是“不能删除”,理由是“注册用户的帖子不便删除”,因为“不违反发帖规则”,不能删帖。而陈认为,自己已经是受害者,而且这篇帖子辱骂别人的用词明显,于是他向法院起诉。但由于没有先例,法院对此判决也比较谨慎,因此只按照普通民事纠纷进行调解。

  博客虚拟性的建构是有条件的,这就是博客里的人事、言论不得损害现实世界里具体人的合法权益。陈堂发说:“依据某些博客玩家心态,博客就是泄愤、随意攻击别人的自由天堂,谁来干涉都不行。只要你以外的任何一个人能够自由接近你的博客内容,这种私密性就丧失,就成为公开传播的形式。本质上,和传统媒体没有什么本质区别。传统媒体必须遵循的法律准则,博客也必须遵循。”对于北大拟将“网上不骂人”写入师德条例和学生守则一事,陈教授明确表示“十分必要”“在博客里,你可以放弃道德底线,但绝不可以突破法律底线。”他说。

  本版撰文 晨报记者 王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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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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