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良宇受审 被控三宗罪
受贿、滥权和玩忽职守,承认有责任但未明确认罪,最高可被判处死刑
本报综合消息 上海社保案核心人物———原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25日在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受审。
据了解,陈良宇涉嫌受贿的金额是240万元。陈良宇在担任上海市黄浦区区长至市委书记20余年间,涉嫌利用职权在项目审批、资金安排、招商合作、土地规划、职务升迁等方面为他人牟利,伙同家人收受巨额贿赂。此外,在上海社保案的中心案件———44.5亿元社保资金被违规贷出一案中,有30多亿元是在陈良宇的直接指使下,被贷予早前受审的社保案关键人物张荣坤,另有约8亿元则被贷予华闻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97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刑期视情节严重程度为6个月到10年不等。而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只要受贿数额在十万元以上,都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根据上述法律条款,陈良宇面临的最高刑罚可能达到死刑。《北京晚报》 中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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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掮客”王维工被开除党籍公职
安排饭局为陈良宇和张荣坤“牵线”,席间拍板转让上海路桥公司
本报讯 据《劳动报》报道 最近,中央纪委监察部严肃查处了上海申能(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王维工严重违纪违法案件。
经查,王维工利用职务便利为多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巨额钱物;生活腐化堕落。
王维工的严重违纪行为,影响恶劣,收受巨额钱物问题已涉嫌犯罪。经中央纪委监察部研究,决定给予王维工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王维工原系上海市委办公厅秘书,并于1994年出任市委主要领导秘书。此后,他曾任职上海市委办公厅副主任及上海市委副秘书长。2002年秋中共十六大之后,王上调北京,进入国务院办公厅,担任一位领导的秘书,直到今年初返回上海后直接进入申能集团。在申能集团内部,王维工任职副总经理,并配有专职秘书,系“副厅职正厅待遇”。
在上海社保案中,王维工扮演了重要的中间人角色。他为陈良宇和张荣坤二人安排了一个饭局,席间张荣坤请陈良宇关照,后者当即表示支持,决定将上海路桥转让给张荣坤控制的福禧投资,此后还帮助张荣坤获得了来自社保局年金中心的贷款,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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